琿春市春化煤礦年開采9萬t煤炭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受琿春市春化煤礦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擔了《琿春市春化煤年開采9萬t煤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對該項目的基本情況及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寶貴建議。 一、項目概況 1、擬建地點: 擬建工程位于琿春市春化鎮北土門子村。 2、建設規模: 年開采9萬t煤炭。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地表塌陷對植被破壞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熱風爐、采暖鍋爐燃煤產生的煙氣;煤、煤矸石堆場及運輸產生的揚塵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各種設備、泵類等產生的噪聲及運輸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各類固廢物對環境的影響;生活污水、礦井涌水對地表水的影響;煤矸石自然、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藥庫儲存中發生的爆炸等事故。 (1)生態環境 地表塌陷對地形地貌、地面建筑物、地表植被等有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礦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GF-2000地埋式污水凈化槽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經處理達標后回用降塵。礦井涌水經沉淀處理后可滿足企業除塵用水指標,故礦井涌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會對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響。 (3)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熱風爐煙氣、采暖鍋爐煙氣、粉塵及揚塵等。熱風爐煙氣經濕法脫硫除塵器處理后,由高15m,內徑0.3m的煙囪高空排放后,鍋爐煙氣經安裝高效濕式脫硫除塵器(除塵率90%,脫硫率40%),并新建25m高煙囪。均能夠滿足GB9078—1996《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級標準要求。 粉塵經噴水降塵后,由井下通風設施排入大氣,其排放量為0.045t/a,排放速率為0.057kg/h,排放濃度為1.0mg/m3,能夠滿足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揚塵在及時澆水,增加物料濕度的情況下,揚塵不大,對運煤及運矸石車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車廂應有篷布,并保證適宜的濕度,以避免由于運輸導致揚塵對環境的影響,并及時出售采出煤,在大風天時加蓋苫布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4)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可分為井下噪聲源和礦井地面噪聲源。井下噪聲最大、作用時間最長的是通風設備產生的噪聲;其次是爆破、裝卸煤炭、運輸等產生的噪聲。地面噪聲有影響的噪聲源有空壓機、通風系統風機、提升絞車等。 (5)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煤矸石、生活垃圾、熱風爐灰渣、礦井涌水沉淀池污泥、污水站污泥等。 (6)風險事故 本項目存在一定環境風險,比如煤矸石自燃、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藥庫儲存中發生的爆炸等事故,這將對周圍環境帶來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業嚴格執行安全設計要求,落實環評及安評的防范措施,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將風險事故概率降至最低,將風險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內。 三、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琿春市春化煤礦 聯 系 人:魚日海 四、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聯 系 人:宋新 電 話:0431—85161284 五、環評審批部門和聯系方式 環評審批部門:吉林省環境保護廳 六、征求公眾建議和意見的主要事項和方式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對項目建設意見及建議。 (2)公示地點、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網上公示的形式。 七、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為貫徹《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環發2006【28號】)的相關精神。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實行現場公眾告示制度。公眾調查內容詳見“公眾參與調查表”。如您能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意見,正在進行中的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編制過程中將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納。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的了解程度;著重關心該項目建設及使用過程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的評價;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2、公眾調查主要方式 (1)對象主要為工程所在地周圍的居民; (2)在建設地塊周圍進行市民隨機抽查(抽查數量不低于30份)。 (3)公示內容: ①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②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③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以及措施要點; ④環境影響報告書將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3、公眾意見反饋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4、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 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于2012年12月6日公布開始,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