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房產局委托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進行市屏豐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件精神,2013年3月23日建設方和環評單位在項目建設地及環評愛好者論壇發布了第一次公眾參與公示,現報告書已經基本完成,進行市屏豐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簡述 邵陽市房產局擬投資24721.00萬元進行市屏豐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項目選址位于雙清區長嶺路與金星路交匯處西南角(佘湖E-10地塊);擬建地北臨金星路,東臨長嶺路,西臨小區路,區位優勢明顯。本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47042.89㎡,總建筑面積123605㎡,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積為108793.45㎡,住宅戶數為2382戶,配套用房建筑面積3806.4㎡,地下車庫建筑面積為10793.19㎡,總停車位572個,其中地上停車位270個,地下停車位302個,綠化率35.7%。本項目共建24棟建筑,其中1#~5#(2F)樓為小區配套用房,6#~19#(18F)樓為中高層住宅樓、20#~24#(6F)為多層住宅樓,未設置商業門面用房,項目建設期限為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施工期共計3.5年。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的環境影響結果表明:施工期的環境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大氣環境影響、地表水環境影響、聲環境影響、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生態環境影響幾個方面。施工期大氣污染物是揚塵和粉塵。施工期廢水主要是來自暴雨的地表徑流夾帶大量泥砂、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對水環境污染。施工期噪聲來自于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輻射的噪聲。施工期生態影響主要體現在土地占用、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針對施工期對區域造成的不利影響,認真落實建設項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可有效的減免和控制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使其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2、營運期影響分析結果表明:項目建成入住后,環境影響主要包括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外環境對項目的影響。項目內的污染物主要為居民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水泵、風機、備用發電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商業區產生的人員噪聲等,外環境的污染源主要為公路產生的交通噪聲對項目的影響。針對營運期對區域造成的不利影響,認真落實建設項目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可有效的減少和控制營運期對環境的影響,使其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①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設混凝土攪拌站; ②施工現場及運輸道路定期灑水抑塵; ③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場地時減速慢行; ④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 ⑤采用低噪設備,合理布設,強噪聲設備盡量不集中設置,禁止強噪聲設備夜間施工; ⑥在施工場地的西北面、西面及南面設置臨時隔聲圍擋; ⑦施工建筑垃圾合理覆蓋、及時清運; ⑧施工廢水沉淀后回用,臨時食堂污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全部用作施工場地灑水抑塵用水。 2、運營期污染控制措施 ①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經雨水管網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車庫地面沖洗廢水經隔油池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所有污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再進入紅旗渠處理廠處理后排入邵水。 ②各棟居民樓設置通風豎井,廚房的燃氣廢氣和油煙通過豎井由屋頂高空排放;地下車庫廢氣收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發電機尾氣經樓頂高空排放。 ③水泵、風機、發電機等設備均設置在地下室,同時選用優質低噪聲設備,并采用機組隔振、吸聲等措施治理; ④生活垃圾先集中到垃圾箱,然后委托環衛部門每日定時清運(1-2次)。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市屏豐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建設方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實現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環保角度考慮,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公眾有何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電話、信件、電子郵件及傳真等形式反映給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本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1)公眾對本項目的了解情況; (2)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有何影響; (3)建設方采取的環境影響預防和減緩措施是否可行; (4)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是否可以接受; (5)對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總體看法和意見; (6)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其它意見和建議。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邵陽市房產局 聯系地址:邵陽市邵水西路中段 聯 系 人:王偉民 聯系電話:13786908181 評價單位: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源路808號 聯系人: 李艷梅 聯系電話:0739-5326388 電子信箱:1620645692@qq.com 公示單位:邵陽市房產局 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 公示時間:201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