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門工業園區造地一區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一、項目概況和主要環境問題
可門工業園區造地一區工程門港經濟區臨港工業區的一區造地,分別為規劃東側中央大道南側的下園溪、南側疏港大道及紅廈村、西側沿三路及北側規劃橫二路所圍成的區域;陸域形成面積139.25 公頃。本項目的建設是解決目前可門經濟區可用地不足、擴大招商引資的需要。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問題為施工污廢水、水土流失、廢氣、噪聲以及固廢等。為了貫徹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國家環境保護局),特做此公示,以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期10天。公示期間,對項目建設所造成的環境影響及所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等有疑問或建議的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意見或建議。 建設單位: 連江可門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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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64808
顏勛 評價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591-83298612 (林先生) 一、工程概況可門工業園區造地一區工程為規劃東側中央大道、南側疏港大道及紅廈村、西側沿三路及北側規劃橫二路所圍成的區域。 項目占地情況:本項目在地面積139.25公頃,建設用地均為蝦蟹養殖池塘,間隔建有土埂,南部為灘涂,東南部為紅廈村,斜南北方向現有一條寬 6.5m 左右的水泥路,南接疏港路,北側與大官坂海堤連接。 二、工程主要污染源分析本項目污染源主要在施工期間產生,依據經驗公式或規范手冊等,對項目污染物產排情況進行估算。 (1)水環境 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為機械設備和汽車沖洗廢水等,主要污染物為SS、石油類等;生活污水主要為施工人員洗滌污水和糞便污水等,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氨氮等。 (2)大氣環境 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揚塵,施工車輛、動力機械燃油時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烴類等污染物。 (3)聲環境 本工程主要噪聲源是各種施工機械作業時產生的噪聲、出入造地區域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本工程主要施工機械有推土機、挖掘機及自卸汽車等,其噪聲級約為70~81dB。 (4)固體廢物 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本工程產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在對場地內現有的魚塘搭蓋物清理時產生的廢物等。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為60kg/d。 (5)工程非污染型環境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對項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過程分析,施工階段所產生主要的非污染環境影響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工程占地面積為139.25公頃,項目占地施工使得當地目前的沿海灘涂生態發生不可逆的轉變。 2、工程建設過程中噪聲、揚塵對周邊海鳥和其他動物的影響。 3、項目用地目前均為水產養殖,項目占地施工必然給養殖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4、工程所需要的填砂料需由外部運至,在施工期間砂料運輸將會給運輸路線上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特別的加重陸上交通壓力。 三、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結果通過分析和預測,對項目建設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計算,以下列出評價結果。 (1)水環境 項目的廢水主要為回填池塘的池塘排水、施工機械設備的沖洗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在施工高峰期,考慮到施工生活污水和設備沖洗廢水擬分別經過處理達標后排放,對附近海域水質影響不大。 (2)大氣環境 施工期間的揚塵屬無組織間歇性排放,在一般氣象條件下施工揚塵的影響范圍為其下風向150m內,由現場踏勘可知,本項目150m范圍內沒有敏感點,因此施工揚塵僅對施工場地附近的環境空氣質量造成一定的影響,對周邊居住環境空氣質量沒有影響。 (3)聲環境 晝間作業時,在17.8m以外,各種機械設備均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中限值;夜間作業時,在177.8m以外均可以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中限值。多臺機械設備同時施工,噪聲疊加成為組合聲級,根據單臺機械設備的源強及實際噪聲疊加經驗分析,組合聲級將增加約3~8dB,最大不超過10dB。晝間作業時,施工機械噪聲需在17.8m以外可達到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要求,且項目周邊最近敏感點距離在130m處的紅廈村,因此晝間施工噪聲對周邊的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施工過程產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本可用于回填,對環境的影響較小;生活垃圾經集中收集后可納入當地城鎮環衛系統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總結論可門工業園區造地一區工程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選址可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環境影響有限,公眾認同度高,在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措施后,污染物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可行。 公示時間:2009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