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松山湖科苑公寓A(廉租房)建設項目環評報告二次公示 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擬在東莞市松山湖北部工業城東北部建設東莞松山湖科苑公寓A(廉租房)建設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受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委托,東莞市環境保護技術服務中心為本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按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文《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公示,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一、項目概況 東莞松山湖科苑公寓A區(廉租房)建設項目是由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開發興建的,位于松山湖北部工業城東北部,西臨工業西四路,東南臨工業北二路,東北面為高新產業用地,西北面為松山湖客運站,主要服務對象為園區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科技工作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已于2008年6月取得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將該地塊用地性質定為居住用地,詳見選字第200851001號。 項目總用地面積為50940平方米(76.41畝),總建筑面積143559.005平方米,總投資1.2億元人民幣。 本項目總投資1.2億元人民幣,項目總用地50940平方米,工程建筑面積143559.005平方米,綠化面積15710.892平方米,綠化率30.813%。合計居住戶數2302戶,總居住人口約4063人。主要建筑物為17棟住宅建筑以及商業配套設施建筑。項目共設停車位443輛,其中地面車位162,地下車位281個。 項目共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用地23995.985平方米,建筑面積63645.938平方米,居住戶數1168戶,設7棟住宅建筑;二期用地26944.126平方米,建筑面積79913.067平方米,居住戶數1134戶,設10棟住宅建筑、1棟設備房、1棟垃圾房。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本項目所排污水主要為居民的生活污水、商鋪生活污水、餐飲商鋪含油污水。建設項目糞便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餐飲商鋪廚房含油廢水一起經隔油隔渣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全部排放市政管網進入東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處理廠集中統一處理達標后排入寒溪河。 2、項目建成后大氣污染源有:居民燃氣煙氣及油煙、部分餐飲業商鋪廚房油煙、發電機尾氣、機動車尾氣等,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的主要污染物為SO2、NO2及油煙。居民廚房油煙自行安裝抽油煙裝置,油煙被收集后,經專用管道引至樓頂天面排放,定期對抽油煙設備進行清洗。對部分餐飲商鋪廚房產生的炊事油煙經高效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由內置專用煙管引至天面高3米處排放。對發電機產生的燃油尾氣經水噴淋處理后通過內置煙井引至樓頂至煙色黑度小于林格曼黑度1級標準,排氣口高度高于周圍半徑200米范圍內建筑物天面5米處排放。項目設置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場機動車尾氣由大樓預留煙井引至地面(排放口設在項目北側的綠化帶中)排放。 3、項目建成后噪聲污染源有:發電機房、機動車噪聲、水泵、配電房和風機等機械噪聲等。通過對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發電機房經過隔音、吸聲材料治理,讓噪聲源盡量遠離環境敏感點,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必要的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使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4、項目建成后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居民生活垃圾及商鋪生活垃圾。項目擬建設垃圾房作為堆放點,對小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集中收集。配專人清掃,將收集的生活垃圾統一交環衛部門清運至垃圾處理廠,統一集中處置。通過以上處置措施處理,固體廢物對當地環境無明顯不利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
目 | 項目產生量 | 減排量 | 項目排放量 | 項目排放量建議值 | 備注 | SO2 | 0.149 | 0.0086 | 0.1404 | 0.1404 | | NO2 | 0.635 | 0.019 | 0.616 | 0.616 | | CODcr | 97.14 | 24.28 | 72.86 | 72.86 | 排污水處理廠 | BOD5 | 48.57 | 14.58 | 33.99 | 33.99 | 排污水處理廠 |
1、各項環保措施能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本項目廢氣、廢水和噪聲均可實現達標排放。 2、總量控制建議指標見下表。 3、該建設項目在總體規劃設計中,通過合理采用環保型、節能型建筑及裝飾材料,并采取一系列的節能措施,將會為居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減少能源的消耗,降低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量,更好的保護了環境。 4、該建設項目的建成以及運營將會產生較大的正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其中可以計算的部分(即項目建設投資和銷售收入)有較好的效益。項目建成后將會在城市景觀,人口就業,人們的居住以及本地經濟發展等方面產生正面效益,而導致的環境方面的負面影響如果確實按照規劃進行并采取措施是能夠降低到最小的,以現有的認識水平和環境學、經濟學理論來衡量,本項目造成的環境方面的負面效應是完全可以由其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彌補的。 5、綜上所述,建設單位只要在建設中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合理采納和落實本環評報告中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同時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使項目建成后對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本項目的選址和建設是可行的。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2、查閱及反饋意見的期限為即日起到5月11日。 3、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公眾可前往東莞市環境保護技術服務中心索取閱讀。公眾如需索取相關補充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與東莞市環境保護技術服務中心聯系。具體聯系方式為: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15號 電話:0769-22391280
傳真:0769-22391299
聯系人:廖工
特此公示!
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09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