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大麥地煤礦井上下改擴建工程項目 第二次公示 布單位: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發布時間:2009年12月5日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環發【28號】文《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要求,向公眾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大麥地煤礦井上下改擴建工程項目 項目概要: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由原批準的3萬t/a提高到6萬t/a。礦井開拓方式采用平硐開拓方式。主平硐主井標高為+1903m,副井標高為+1940m,風井標高為+1972m,井口共三個。主要建設有:1、辦公樓住宿樓改擴建;2、改建煤礦公路(約300m);3、修建煤矸石堆場;4、井下設施的改建。 二、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何銀 電話:0812-6621479 三、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郵政編碼: 610021 聯系人:胡工 電子郵箱:lf_2009@163.com 四、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 1、廢水 生產廢水:項目井下涌水量較多,約為288m3/d,本評價要求這部分廢水經井上、井下二級沉淀池處理后,回用做井下生產用水及井上、井下降塵灑水,多余的井下水經過消毒處理后達標外排。項目礦井涌水經二級沉淀后可以滿足工藝水回用要求,因此,項目礦井涌水處理措施可行。若出現礦井用水突然增大,由于其水質較好,經沉淀處理后可直接排放。 生活廢水:項目員工為88人,產生活污水約13.2m3/d,這部分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 2、廢氣 (1)原煤貯煤場 工業場地設置一座700m2的露天原煤儲煤場,營運期該儲煤場將是一個大的無組織排放污染源。在風速達到煤堆起動風速的天氣條件下,煤堆將產生煤塵飛揚,在儲煤產沒有進行灑水時,根據上式估算地面儲煤場起塵量約為36.2t/a(煤的含水率1.76%),而采取噴霧灑水防塵措施后,年起塵量約為0.11t/a左右(煤的含水率4.5%),煤堆是工業廣場的主要大氣污染源。 (2)煤炭裝卸揚塵 經計算,煤炭含水率4.5%情況下,裝卸揚塵的產生量為0.6t/a。 (3)矸石堆場 由于矸石堆場所在地年平均風速為1.5m/s,小于矸石堆臨界起塵風速(4.8 m/s),因此矸石起塵量較小。通過定期灑水、壓實綠化等措施可以大大減小矸石場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噪聲 風井場地通風機、引風機產生的空氣動力噪聲、機修車間、坑木加工電鋸及提升機房等產生的機械噪聲,采取設置隔聲間、建筑隔聲,在通風進出口安裝消聲器,安裝減震器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4、固廢 主要固體廢物有:煤層夾石、大灶灰渣、生活垃圾及化糞池污泥。 矸石:產生量為6000t/a,用于充填采空區和廢棄井巷后剩余部分運出地面,部分用于養護公路、填溝,鋪路用,多余的存放在廠區東面的矸石場。 鍋爐灰渣:產生量為10.9 t/a,用于鋪路及場地平整。 化糞池污泥:產生量為3 t/a,定期清撈后做農田肥料。 五、工作程序及工作內容 (1)
工作程序: ●
環評單位接受委托進行環境現狀評價及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
進行公眾意見調查,張貼環評公示 ●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
建設單位向環境主管部門申報環境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 ●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 (2)
主要工作內容 ●
工程現場踏勘及環境敏感點調查 ●
進行環境現狀監測 ●
對工程運營期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評價 ●
提出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的選址是否認可;著重關心該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①公眾對擬建項目的主要態度;②對現有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③項目運營期主要的環境影響;④希望以何方式減緩廢氣、廢水、噪聲等環境影響;⑤其他建議和要求等。 (2)公眾意見調查方式 公眾可在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①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②電話反饋意見;③電子郵件方式等征求公眾意見。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鹽邊縣興旺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二OO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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