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肥市北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二次公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合肥市建設委員會委托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進行《合肥市北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為充分了解社會各界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更好做好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有關精神,現對合肥市北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向公眾公開本次環境評價的初步結果,并征求公眾對本項目在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合肥市北京路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建設委員會 建設地點:北京路本次建設路段位于東二環路與繁華大道之間,路線總體呈南北走向,全長4000m,是合肥市總體規劃中的一條城市主干道,規劃紅線50米,擬按雙向八車道實施,沿線主要相交道路有秋浦河路、東流路、歙縣路、祁門路、太平湖路、龍川路、高鐵路、前園路、潭度路、哈爾濱路、長春街和繁華大道等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 二、施工期污染狀況及其環境影響對策分析 (1)施工期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施工機械一般都具有高噪聲、無規則等特點,往往會對附近的住宅、學校等聲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有各種施工機械,包括裝載機、振動式壓路機、推土機、平地機、挖掘機、攤鋪機、拌和機等。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和《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以降低和減少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2)破路、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間作業的揚塵;道路施工期間斷路、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風力作用下產生的揚塵;職工生活爐灶產生的油煙。 為減輕揚塵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現場周邊應當圍擋,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場地的出入口道路應當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車輛將泥沙帶出施工現場;③裝卸和貯存物料應當防止遺撒或者揚塵;④建筑垃圾應當密封運輸。 施工期生活爐灶排放的油煙,根據廚房灶頭風量選擇安裝合適的油煙凈化器,同時使用煤氣、液化氣等清潔燃料,以減輕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如有條件建議施工單位組織員工就近在附近單位聯系就餐或外購。 (3)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區的場地、建材和施工設備沖洗廢水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SS、BOD5、COD、石油類。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對較少,施工廢水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小倉房污水廠處理達標后排放,不得任意排放,影響到地表水體南淝河的水質。 (4)施工挖掘產生的土方以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渣土,由施工單位或承建單位和市容局渣土辦聯系外運。渣土運輸過程中嚴格執行自2004年9月1日起實施的《合肥市建設垃圾管理辦法》的規定,運土車輛應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路線進出施工場地,沿途應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潔,應盡量減少裝土過滿、車輛顛簸等造成的渣土傾撒。 三、建設項目營運期污染狀況及其環境影響及對策分析 (1)項目建成后,所在區域環境聲級將有所提高,2017年在距離主干道的道路100m遠的地塊腹地晝、夜交通噪聲的聲級約在52.1dB(A)、47.3dB(A);2025年在距離主干道的道路100m遠的地塊腹地晝、夜交通噪聲的聲級約在48.8dB(A)、46.3dB(A)。 因此,對于規劃進入擬建道路附近區域的單位,只要其設備噪聲得到有效控制,主干道兩側區域兩排建筑后晝夜均可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中的2類區標準要求。 為了緩解交通噪聲對周邊區域的影響,建議在道路建設過程中盡量選用優質路面材料,以降低運營時車輪與道路之前的摩擦噪聲,運營后定時保質地對道路進行整修,以免道路狀況惡化后而造成交通噪聲值的增加;規劃在擬建道路附近的居民住宅、辦公、商業等設施需加強噪聲控制措施。如設置綠化隔離帶,采取雙層窗戶隔聲、整體陽臺封閉等建筑隔聲保護措施。 (2)建設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主要是道路來往車輛的廢氣,其中要污染物為CO和NO2。2017和2025年道路的排放廢氣0~200米范圍CO小時平均濃度可以達到GB3095-1996二級標準的要求,NO2小時平均濃度超標。對項目區內大氣環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 因此必須對擬建項目的大氣污染采取一定的環保措施。對在用車輛進行技術改造,尾氣排放不達標的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從源頭進行控制,改進車用燃料,推行使用靈活燃料車;加強對在用車的檢查維護管理制度(I/M),嚴格執行年檢和路檢計劃,鼓勵更新車輛,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建設有效的綠化隔離帶。 (3)由建設項目的特點,項目功能的設置方案可知,本項目排放的廢水主要為雨季道路的沖洗水,初期雨水會使地表水南淝河河的污染負荷增加,但是由于雨季徑流量較大,對地表水質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四、結論 合肥市北京路建設項目符合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以及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運營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的生態維護措施、廢水、廢氣、噪聲控制措施,確保了項目對周圍生態環境、水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造成的影響降到了最低。項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滿足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咨詢環評內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眾在本公示發布后10日內可咨詢環評相關內容,具體聯系方式見第(六)項。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電話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機構提出書面意見。 公眾意見反饋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①建設單位名稱:合肥市建設委員會 建設單位地址:合肥市建設委員會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0551-2649161 郵編:231600 ②評價單位: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評價單位地址:蚌埠市鳳陽西路41號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1395608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