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荊門市環境保護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建設單位公館民興醫院的積極配合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工作進展順利。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展情況及二次公眾參與有關事項公告內容如下,望廣大公眾提出寶貴意見,以便報告書的進一步完善及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公館民興醫院 總投資:
600萬元 建設地點:合浦縣公館鎮繞城路98號 建設期:本項目施工期為6個月,為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 建設規模及內容:占地面積13333.4
m2,總建筑面積14067m2,設計門診量達100人次/d,停車位20個,床位共30張。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響 1、施工期 (1)施工廢水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 (2)施工揚塵及廢氣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3)施工噪聲對項目周圍居民點的影響;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處置不當或清運不及時,容易滋生蚊蠅,引起疾病傳播;建筑垃圾占地,影響景觀。 2、營運期 (1)生活污水及醫療廢水的排放對納污水體石陂河的影響; (2)營運期高噪音主要是各種空調機、泵以及各輸水管,產生的噪聲及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少量污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車輛在運輸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廢料時,不宜裝得過滿,防止物料灑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車輛必須定期檢修,破損的車廂應及時修補,防止車輛行駛過程中灑落; (2)施工現場需建筑相應容積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溝,以收集地表徑流和施工過程中產生泥漿水,廢水和污水經沉淀和除渣回用; (3)采用較低噪聲的設備;施工現場合理布局:將固定噪聲源相對集中起來,置于遠離敏感性受納位置。 2、營運期 (1)項目建成后的廢水經醫院新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標準后排入納污水體石陂河。加強污水泵、污水管道、空調等設備的維護及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定期檢查疏通污水管道。 (2)應設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將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處置。醫療廢棄物定期送到北海市指定的醫療廢棄物處理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就地消毒;污水處理站污泥經過無害化處理、濃縮、脫水后要及時外運。 (3)項目污水處理站水泵設備噪聲在采取降噪措施后,經預測,院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設備噪聲對聲環境影響輕微。 發電機噪聲經建設單位采取的吸聲、消聲、降噪、減振等防治措施后不會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4)項目地上停車場車位較少,污染物很快就會隨風飄散、稀釋,非甲烷總烴、CO、NO2、TSP廠界濃度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相關標準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不良影響,治理措施可行。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環境空氣質量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較好,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 (2)水環境質量 項目所在石陂河兩個監測斷面的水質中除溶解氧指標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之Ⅲ類水質標準要求,其余監測指標均達標。溶解氧超標原因主要為接納了公館鎮居民所排放的生活污水造成的。 (3)聲環境質量 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2.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的建設符合公館鎮的建設規劃,有明顯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能為整個公館鎮的居民以及周邊鎮居民提供專業的、優質的衛生醫療服務和提供一定的就業機會,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從整體上看,可以提高合浦縣衛生醫療設施水平與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公館鎮衛生資源的配置,有力地推動公館鎮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然而,公館民興醫院的建設在施工期和運營期將不可避免地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建設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認真按照“三同時”、清潔生產和達標排放的原則進行設計、施工和運營,落實報告書中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工程建成投產后達到本報告書的排污水平。項目環保措施可行,廢氣、廢水、噪聲能達標排放,醫療垃圾、污泥等得到合理處置。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看,公館民興醫院建設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該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工程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八、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①環評單位:
名稱:荊門市環境保護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荊門市象山三路27號; 聯系人:周金花;
電話:0771-2292723。 電子郵箱:tonideng@163.com。 ②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公館民興醫院; 聯系人 : 陳銘先; 聯系電話:13978908088。
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特此公告。
荊門市環境保護研究所
201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