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環境保護總公司關于石獅京都醫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項目建設期間及建成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詳細的分析、預測和評價,對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提出明確的結論,F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規定,公示石獅京都醫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結論,假如該項目建設影響到您的生活環境,或者您對該項目建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歡迎您撥打以下電話向我們反映。 一、建設項目名稱和項目概況 石獅京都醫院是一所以醫療為主、康復為輔的營利性醫院,項目位于石獅石泉路400號,該醫院設有預防保健科、內科、外科、婦科、兒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膚科、急診醫學科、康復醫學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中醫科等科室。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總用地面積:600m2,建筑面積:3500m2,招聘職工50人,項目設置病床20張,預計項目年就診住院人員約43800人。 二、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項目建設單位:石獅京都醫院 聯系人:肖主任
電話:13959912579 三、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福建省環境保護總公司 聯系人:蔡玉斌
聯系電話:0591-83571287 傳真:0591-83571286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發布的《2008年泉州市海洋環境公報》可知,泉州灣除了氨氮、活性磷酸鹽超標,其他監測因子均符合GB3097-1997《海水水質標準》二類海水水質標準。 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質量良好,空氣質量能符合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根據區域噪聲調查結果,受交通噪聲影響,項目東側和北側的晝間場界噪聲值在63.7~66.2dB之間,夜間場界噪聲值在53.2~56.1dB之間,均超過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2類標準;東南側場界噪聲值可符合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2類標準;項目病房規劃置于五層,五層關窗后室內晝間值為47.3dB,夜間值為44.0dB,符合GB3096-2008《聲環境噪聲標準》1類標準;大北環路車流量較大,交通噪聲難以符合GB3096-2008《聲環境噪聲標準》4a類標準,晝間、夜間交通噪聲分別超過標準4.8dB、13.1dB。 2、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⑴水環境: 本項目外排廢水8m3/d,其污水排放總量僅占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日處理5萬噸/日污水處理規模的0.016%。根據水環境影響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評述,石獅市中心區城市污水處理廠完全有能力接納本項目經處理達到GB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預處理標準及石獅市中心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所排放的廢水,項目外排污水不會對污水廠的處理工藝以及負荷產生影響。因此,本項目經預處理達到GB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預處理標準及石獅市中心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所排放的廢水納入石獅市中心區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是可行的。 ⑵大氣環境: 本項目污水處理站廢氣污染源強均較小,經采取相應污染防治措施后,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及本項目自身產生太大影響。 ⑶聲環境: 項目無高噪聲源,對周邊環境影響很小。項目周邊的主要噪聲源為大北環路的交通噪聲。大北環路為交通主干道,車流量較大,交通噪聲對本項目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1.4 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可知,項目五層室內在門窗關閉時的監測值均可小于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1類標準限值。因此,項目運行期間,大北環路交通噪聲經過距離的衰減和本項目自身的隔聲措施后,對醫院內部五層的病房影響不大。 3、總結論: 石獅京都醫院位于石獅市石泉路400號,選址符合石獅市城市總體規劃,與周邊環境相容;石獅京都醫院為基礎醫療服務機構,符合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政策;項目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采用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廢水、廢氣和噪聲污染物可正常排放、固體廢物可得到合理處置,且符合總量控制要求;項目本身對外環境影響不大。區域大氣、水、聲環境質量較好,基本能達到功能區劃要求。石獅京都醫院在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本評價提出的各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后,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且排放總量控制在本報告書核定指標以內,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是可行的。 五、意見發表方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查閱相關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設若有不同意見或建議,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本次征求意見公示時間從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19日。 福建省環境保護總公司 2010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