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樂天溪磷礦石專用碼頭改擴建工程
環 境 影 響 報 告 書 公 示 簡 本
(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及工程內容
樂天溪碼頭隸屬宜昌鴻騰運輸服務公司,該公司系夷陵區交通局下屬港航管理處投資成立的集體企業。該公司主要從事船舶及貨物代理服務業務。1993年,該公司抓住三峽工程開工機遇,在樂天溪杜家咀建造了樂天溪綜合碼頭,該碼頭岸線長211.5m,有500噸級泊位2個,年吞吐能力40萬噸,主要經營壩區工程建設物資和砂石料運輸業務。
為加快城市建設步伐,開發平湖半島,解決磷礦石外運通道,緩解主城區交通壓力,宜昌市委市政府決定在樂天溪碼頭(杜家嘴)處擴建磷礦石專用碼頭。擴建后的碼頭工程可靠泊2000DWT艙口駁船,兼靠3000DWT駁船。
工程建設規模:
⑴貨種及吞吐量
散貨:190萬噸/年(出口)
⑵泊位數: 2000DWT兼顧3000DWT散貨出口泊位2個。
宜昌樂天溪磷礦石專用碼頭改擴建工程總投資為:14163.75萬元,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筑工程、堆場道路工程、裝卸機械設備購置及安裝工程、生產及輔助生產建筑工程、供電照明及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給水排水及消防工程、環保綠化工程和臨時工程等。
二、項目建設的產業政策符合性
本項目的建設主要是通過水路運輸磷礦石,其規模、工藝、設備等均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限制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根據《宜昌港總體規劃》(報批文本),兩壩間作業區為宜昌港主要劃分為六大港區之一,樂天溪專用磷礦石碼頭主要是外運夷陵區磷礦石為主的水上運輸,為長江兩壩間河段作業區范圍內。因此,該碼頭的擴建符合宜昌港總體規劃。
本項目施工期和運行期產生的廢水不排入長江,而是排入長江支流—樂天溪,不涉及在長江夷陵段新增排污口,廢氣、噪聲經治理后達到相應功能區要求。
三、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⑴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
本次環評委托宜昌市夷陵區環境監測站在周邊布設了共4個環境空氣監測點,監測項目為TSP、SO2、NO2、PM10。評價各項因子評價指數均小于1.0,均可滿足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要求。
⑵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本次評價對地表水共設置4個斷面,水質監測結果表明:4個水質監測斷面水質情況良好,樂天溪各項水質參數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要求;長江干流夷陵段各項水質參數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水質要求。
⑶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本次環評在擬建廠地東、南、西、北面廠界外1m處分別共布設4個點,在八戶佃村布設了1個點,共布設5個噪聲評價點。廠界4個監測點及1個環境敏感點位中,5個監測點的聲環境現狀均滿足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敏感點)和3類標準(廠界)要求中相關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污染防治措施評價
⑴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揚塵防治措施:膠帶輸送機轉接點安裝自動噴霧裝置及設置轉運站房且密閉,所有膠帶輸送機上加設防塵罩。晴好有風天氣,港區路面定時灑水降塵。對船舶廢氣經常對港區內車輛進行保養和維護,加環境強管理,保持其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其燃燒系統發生故障導致燃料不完全燃燒,進而產生嚴重的尾氣污染。
⑵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產廢水經明溝收集進入隔油池,通過氣浮處理后,然后匯同生活污水(預先經化糞池處理)流入污水調節池,經污水泵提升后,進入地埋式(有動力)污水處理設施(采用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能力為20m3/d)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一級排放標準后排入樂天溪。對于碼頭和船舶污水,碼頭可配一艘污水接收船,接收全港的船舶污水,送到岸上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放。
⑶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盡可能選取低噪聲的設備;對于某些設備運行時因振動產生的噪聲,將考慮設備基礎的隔振、減振;合理進行總體布局,利用建(構)筑物隔聲。以上噪聲控制措施方案可行,可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要求企業在執行中應落實到位。
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碼頭港區生活垃圾產生量為50kg/d,全部集中由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理。掃艙垃圾(即磷礦石渣)收集后回收利用。
五、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⑴大氣環境影響評價預測
通過大氣預測結果,擬建項目面源排放的污染物TSP在各關心點的預測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二級標準小時限值(0.9mg/m3),滿足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飄塵濃度0.5mg/m3,依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本評價無需確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⑵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預測
擬建工程完成后,廢水排放量很小,對長江夷陵段及樂天溪水體產生的影響較小,其水質可分別滿足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的及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要求。
⑶噪聲影響評價預測
經計算,工程營運期原料碼頭橋式(抓斗)卸船機最大影響距離為:晝間45m,夜間80m;皮帶機最大影響距離為:晝間8m,夜間45m,即在上述距離以外可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4類標準要求。碼頭卸船機械距后方陸域港界約80米,晝夜間機械噪聲對港界的影響值滿足評價標準。
六、清潔生產分析結論
本項目為碼頭運輸工程,原材料及產品即為出港貨物(即磷礦石),整個過程不發生貨物物理性質及化學性質的變化。項目裝卸工藝為目前較普遍使用的工藝,具有工藝成熟可靠、操作靈活性好、效率高、投資省等優點,能耗指標基本與同類港區能耗情況相當,生產過程中控制了廢水、廢氣排放,其物耗、能耗及產污水平相對較低,其清潔生產水平屬于國內先進水平。
七、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結論
本次擴改工程項目的環保投資達22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14163.75萬元的2.7%,工程環保設施年運行費用約為14萬元。企業完全有維護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的能力。
八、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河海大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水文水資源學院
郵政編碼210098
聯系人:王萬杰
電話:025-83787644
傳真:025-83787644
電子郵箱:wwjnj@163.com
2010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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