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及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五華縣鴻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搬遷建設項目 2、項目概況:將廠區從五華縣河東鎮登塘村五華縣工藝美術廠車間搬遷至華縣縣城工業區廣東省五華縣華聯機電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產品、產能、設備和生產能力等均保持不變。 現有項目已經于2007年9月通過了五華縣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批文號為華環建函[2007]07號。現有項目租用廣東省五華縣華聯機電實業有限公司廠區廠房,占地面積8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主要產品仍為塑膠再生粒,年產量為8000噸。主要原料為廢舊塑料制品。 二、建設單位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五華縣鴻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曾先生 聯系電話:13431819005 三、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廣州市中綠環保有限公司 聯 系 人:侯女士 聯系電話:020-32219460-239 地址:廣州市科學城科學大道182號C2棟602 郵編:510530 Email:huanpingbu@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五華縣鴻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搬遷建設項目意見) 四、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1、擴建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因素有: (1)水污染物:廢水主要員工辦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產生量約4500m3/d。 (2)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拉絲造粒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 (3)噪聲:主要噪聲源包括攪拌機、泵和粉碎機等等設備噪聲,主要噪聲源約75-85dB(A)。 (4)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不合格的舊塑料,廢棄的包裝材料、員工生活辦公垃圾等。 2、污染物防治措施 (1)生產性廢氣防治對策 本項目擬在每臺造粒機上方安裝一臺集氣罩,對廢氣進行收集,風量擬為2000m3/h∙臺。收集后的廢氣通過車間房頂同一個排氣口排出(排氣筒高15m)。 (2)水污染防治對策 經廠區現有化糞池預處理后排放至五華縣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級標準后,排入五華縣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最終排入琴江河,該處理方法是可行的。 (3)噪聲治理措施 噪聲設備經噪聲自然衰減和綜合治理措施后,項目邊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該處理方法是可行的。 (4)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舊塑料原料和廢包裝材料收集后交廢品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員工生活辦公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上述處理方法是可行的。 3、綜合結論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環保的要求,滿足當地的規劃;本項目生產工藝較先進;本項目符合清潔生產原則;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區域總量控制要求以內。 項目擬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降低廢氣和廢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低噪聲源對聲環境的影響,做到廢水、廢氣、噪聲達標排放,并對固體廢物進行妥善處理。經預測,項目投入使用后,不會對周圍環境將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其選址是合適的。 報告書簡本可在見附件下載。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 對于本項目的建設是否認可;如果反對,則提出主要的反對意見; (2) 現有項目的運營是否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對本項目最關心的環境問題是什么; (3) 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的合理化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請公眾向公示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寫信等方式,發表對本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建議和看法。截止日期: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向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五華縣鴻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