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建設項目名稱 昆明新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A-5-12、A-5-13地塊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昆明新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A-5-12、A-5-13地塊建設項目 (2)項目概況 昆明新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馬金鋪街道辦事處)A-5-12、A-5-13地塊。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222641.04m2,規劃總建筑面積約392917.38m2(最終以規劃部門審定為準),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269946.64m2,地下室約124243.13m2,多層住宅約85784.09m2,中高層住宅約64044.10m2,高層住宅約101298.60m2,商業約12555.31m2,公共配套設施約4992.15m2。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簡述 1、施工期 (1)水環境影響 施工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對區域水環境產生影響小。 (2)環境空氣影響 施工過程中的空氣污染主要源自土方開挖、車輛運輸中產生的地表揚塵,運輸車輛、施工機械產生的尾氣及各建筑裝修過程產生的裝修廢氣。 采取揚塵防治措施后,施工期揚塵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將得到有效減緩,其影響將隨著施工的結束而消失,影響不大,環境可接受。 (3)聲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主要土建工程為主,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中以土石方、基礎建設和安裝階段噪聲影響最為顯著。采取環評中提出的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影響 建筑施工垃圾包括大量廢棄的土、磚石、水泥凝結廢渣、廢棄鐵質或木質建材等。項目在施工期間無棄方產生。 生活垃圾由施工現場設置的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環衛站定期清運、統一處理。所以施工期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2、運營期 (1)水環境影響 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水質能夠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B等級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再進入污水處理廠。綠化、道路灑水用水采用的中水能夠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18920-2002中的相關標準,項目產生的廢水對地表水產生的影響較小。營運期在做好污水管網、化糞池及中水站防滲措施后,對地下水環境影響小。 (2)大氣環境影響 該項目為住宅區,使用天然氣、電為燃料,屬清潔能源。油煙排放為間斷排放,其對環境空氣的影響輕微。 各地塊地下停車場無組織排放的NOX能夠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測濃度限值,再經植物吸收和擴散,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環境影響小,可接受。 通過加強垃圾收集清運管理,項目垃圾收集箱產生的異味對環境影響很小,可接受。 項目中水站采用密閉設計,并遠離人群聚集區,異味在空氣中擴散,影響程度將大大降低,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很小。 (3)固體廢物影響 項目設置移動式垃圾分類收集箱若干。住戶將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收集箱內,然后由保潔員將各部分垃圾集中收集,由委托環衛部門每天清運;S池、中水站產生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掏處置。 項目運營期固廢在做到及時收集、清運后,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 (4)聲環境影響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人群活動的社會噪聲、進入項目區汽車產生的交通噪聲及風機、水泵等設備噪聲,通過采取安裝消聲器、減震、植物吸收和距離衰減等措施,項目投入運營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不大,可接受。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 (1)水環境 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于灑水降塵;生活污水有污池收集后,其回用于灑水抑塵。地下滲水由抽水泵抽至臨時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至市政雨水管道。 (2)環境空氣 做設灑水抑塵裝置;設置汽車沖洗點;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點采用遮蓋、密封處理。 (3)聲環境 加強設備維護;24h連續作業需提出申請,征得相關部門同意,并張榜公布;調整設備位置,盡量入棚;出入車輛低速、禁鳴;及時與周邊居民溝通,改進降噪措施。 (4)固體廢物 臨時堆土場在大風或降雨季節應使用土工布及時覆蓋;施工現場設置的垃圾收集點收集,并委托環衛站定期清運、統一處理。 2、運營期 (1)水環境 實行雨污分流;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B等級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綠化及道路灑水采用中水站中水。 (2)大氣環境 加強垃圾收集箱轉運清理工作;公共衛生間噴灑消毒劑,放置除臭劑。 (3)聲環境 控制商業經營活動中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攬顧客;小區內道路各拐點處設置禁止鳴笛、限制時速的標識;風機、水泵采用減震、安裝消聲器。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每天清運;化糞池、中水站產生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掏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昆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總體規劃,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環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區域功能區劃;符合不降低當地環境功能;符合達標排放、總量控制以及公眾參與等評價原則的要求。預測結果表明,擬建項目建成后,正常情況下對當地環境質量及主要關心點影響很小。擬建項目只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三同時”原則,在項目建成后,要嚴格進行環境管理,保證雨污分流、一水多用以及相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營,必須做到達標排放;同時安排、培訓專職的環保管理人員,使整個項目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到協調發展,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環境保護起到促進作用。擬建項目在采用實施本評價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對策措施后,從環保角度評價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從通過電話和郵件方式,索取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簡本電子文檔。 建設單位: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蘇偉 聯系電話:0871-68391799 通信地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520號C棟2樓 郵政編碼:650106 評價機構: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 系 人:于德利 聯系電話:0871-64138855 傳 真:0871-64138855 E-mail:568543006@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地盛南路9號 郵政編碼:100176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可能受到擬建項目不利影響的公眾。 主要事項:對項目的建設提出自己的意見、看法、要求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個人意見以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供書面意見,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團體意見以信函和傳真方式提供書面意見,注明團體名稱并加蓋公章。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