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概況 1.1 項目概況 恩施州惠集農產品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恩施州建始縣紅巖寺鎮桃園村十三組,318國道以北,現有年產葛粉200噸葛粉生產線一條,年產值可達2100萬元。現建設單位擬投資6000萬元在原廠區內改擴建農產品深加工項目,改擴建特色淀粉深加工生產線一條、新增硒蟲草生產線兩條、食用菌精深加工生產線兩條,達到生產特色淀粉1000噸、硒蟲草10噸、食用菌500噸的生產規模。該項目不新增用地,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葛根及蕨根淀粉生產車間;原料、成品倉庫;辦公樓、食堂住宅綜合樓;鍋爐房;污水處理站;配電房等。改建及新增建筑面積5600m2。 項目建設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建筑工程固定資產投資4700萬元,設備購置資金1090萬元,安裝工程資金210萬元。項目設計定員150人。其中:管理人員(包括公司領導、行政科、生產科、供銷科、財務科)15人;生產技術人員135人。 1.2 項目建設可行性 1.2.1 政策符合性 本項目為葛根(蕨根)精制特色淀粉加工、食用菌精深加工生產線及硒蟲草種植加工生產線建設,屬于農產品深加工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規定的“鼓勵類”、 “限制類”和“淘汰類”,為一般允許類。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1.2.2 規劃符合性 本項目建設符合建始縣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建始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1.2.3 選址可行性分析 惠集公司現有廠區目前已具有較完善供水、供電、消防設施和道路等交通運輸設施,具有保障本項目順利建設和運行的基礎設施條件。 根據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可知,本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以及地表水環境均能滿足相應規劃的功能要求,環境空氣各監測指標的質量濃度均能滿足二類環境功能要求,從總體上來看,評價區環境質量能夠滿足本項目建設的環境質量需求。 1.3 工程產排污情況及治理措施 1.3.1 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是淀粉生產烘干車間配套鍋爐燃煤廢氣和淀粉烘干粉塵廢氣及食堂油煙,主要污染物為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粉塵、油煙。鍋爐煙氣采用多管式+堿液水膜除塵器進行處理,對于烘干粉塵廢氣,采用脈沖式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以上廢氣經凈化達標后尾氣分別由鍋爐房25m煙道、車間20m排氣筒高空外排。鍋爐煙氣中煙塵和SO2排放濃度達到GB13271—200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類區Ⅱ時段標準;外排粉塵濃度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2相應標準限值要求。食堂油煙經內置式排油煙道引至屋頂排放,排放濃度約為1.8mg/m3,排放量約為0.004t/a,可以滿足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相應的要求。 1.3.2 廢水 本項目外排廢水主要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項目生產廢水有:淀粉生產工藝水及地面沖洗廢水等。生產工藝廢水經“EGSB+二段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地面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后混同生活污水經地埋式接觸氧化處理裝置處理,處理后的出水水質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排入落水洞河。 1.3.3 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噪聲源有分割機、粉碎機、甩干機等。為減輕噪聲污染,企業在設備選型上擬選擇低噪音型設備,對冷卻塔采取建筑減振基礎、連接管道采取隔振軟連接的措施予以降噪;對風機、泵機等設備的電機加裝隔音罩,并安置在室內,對風機進、出口加裝消聲器,降噪效果可達25-30dB(A)。項目各廠界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2類、4a類標準要求。 1.3.4 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有植物根類清洗的泥沙、葛根淀粉和蕨根淀粉生產的副產物植物根渣、蛋白渣、分揀出的不合格菇體,廢棄培養基及菌絲體、生產鍋爐燃燒后的煤灰渣、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植物根類清洗泥沙雜質和污水站污泥壓濾脫水后,交由建始縣紅巖寺鎮桃園村農戶,用于周邊大田作為基肥使用;鍋爐煤灰渣外運至公路段做路基填料;植物根渣、蛋白渣和廢氣香菇、培養基及菌絲體后,外賣至建始縣紅巖寺鎮養豬場飼料。 生活垃圾主要為食物渣、廢紙、廢塑料等,經廠內分類收集后全部交當地市政環衛部門清運至衛生填埋場填埋處理。 在采取上述治理控制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外排入周圍環境,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的影響。 1.4 環境可行性分析 1.4.1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從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的監測結果來看,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聲環境現狀良好,能夠滿足相應功能區劃標準要求。綜上所述,評價區域內各環境要素整體質量較好,有一定的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適合本項目的建設。 1.4.2 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與評價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在正常工況下,項目點源排放的煙塵、SO2、NOX、粉塵的最大地面質量濃度預測值均符合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要求,因此,該項目正常排放污染物條件下對周圍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對周圍環境敏感點無明顯不利影響。經按HJ2.2-2008導則推薦模式計算,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水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本項目廢水經處理后排放,項目廢水量不大,廢水正常排放不會對落水洞河水質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聲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項目夜間不生產,生產噪聲貢獻值與環境噪聲背景值疊加后,西、南廠界噪聲預測值可維持現狀噪聲水平,東、北廠界晝間噪聲預測值較現狀均有所增加,東側廠界噪聲值增加量較大。各廠界晝間噪聲預測值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2類、4a類標準要求,與現狀環境噪聲相比,項目實施后不會造成區域環境噪聲顯著增加。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項目生活垃圾全部交由當地市政環衛部門集中無害化處置,植物根類清洗泥沙雜質和污水站污泥壓濾脫水后,交由建始縣紅巖寺鎮桃園村農戶,用于周邊大田作為基肥使用;鍋爐煤灰渣外運至公路段做路基填料;植物根渣、蛋白渣和廢氣香菇、培養基及菌絲體后,外賣至建始縣紅巖寺鎮養豬場飼料。項目固廢均不外排入周圍環境,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影響。 總之,在正常工況條件下,本工程所產生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和敏感保護目標影響不明顯,不會降低區域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和聲環境質量。 1.4.3 清潔生產水平結論 經與國內目前較為先進的同類產品生產水平相比較,本項目的生產工藝與設備先進性水平、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清潔生產管理水平均符合清潔生產的基本要求。經核實分析,該項目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產品的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此外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和副產物的循環利用亦符合循環經濟理念。因此,在清潔生產方面,本項目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1.4.4 總量控制 本項目污染物建議控制總量為:SO2 0.96t/a、氮氧化物0.353t/a、工業粉塵 0.311t/a、COD 1.28t/a、NH3-N 0.112t/a及固體廢物0t/a。 1.4.5 公眾調查 公眾參與調查結果表明:大部分調查對象了解該項目,并支持該項目的建設,無人表示反對。多數人認為項目的建設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 1.5 評價總結論 本項目為農產品深加工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建始縣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建始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項目總體工藝及設備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屬清潔生產工藝;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經有效處理后污染物可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并能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因此本次評價認為,在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和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貫徹“清潔生產、總量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并切實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證環保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二、 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恩施州惠集農產品有限責任公司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紅巖寺鎮桃園村十三組 聯 系 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13972400851 三、 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1. 機構名稱:潛江市環境保護工程院
2. 地址: 潛江市潛陽中路環保巷27號
3. 聯系人:肖工
4. 聯系方式:15347153906
5. 電子郵箱:304885904 @qq.com 四、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 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2. 本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對公眾的主要影響;
3. 從環保角度考慮,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4. 公眾對本項目所采取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5. 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五、公示時間:自本公告起10工作日內 六、 公眾意見反饋
公眾可通過向網站提交意見、向建設項目單位或環境影響編制單位發送書信、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