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區大吉危改小區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2013.7.1—2013.7.12)
西城區大吉危改小區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承擔,目前環評報告已基本完成。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內容進行公示,歡迎各界人士參與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
一、項目基本情況
大吉危改小區二期工程項目位于西城區菜市口東南角,東至賈家胡同1號-29號、果子巷2號-62號,西至菜市口南大街,南至菜市口胡同42號東沿至迎新街11號、迎新街75號東沿至賈家胡同25號,北至騾馬市大街144號-286號。項目占地面積14.22公頃,規劃總建筑面積844710平方米,規劃地上建筑面積597450平方米(包括住宅135140平方米、居住區配套公建17060平方米,市區級公建445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47260平方米。項目建設總投資741720萬元。初步擬定建設周期為24個月。
二、產業政策符合性
擬建項目建設及所使用設備未列入國家發改委第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北京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7年本)》中,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建設項目。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三、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
環評期間擬建項目所在區域PM2.5出現過超標現象,其他監測因子PM10、NO2、SO2、CO和O3等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的要求。
擬建項目附近的地表水體為南護城河和陶然亭湖。根據《北京市環境質量報告書附表》(2011年),南護城河和陶然亭湖的水質不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的Ⅳ類水質標準,其中南護城河化學需要量、生化需要量、氨氮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標,超標率分別為76.1%、39.1%和30.4%;陶然亭湖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要量、總磷和總氮均超標,超標率分別為25%、58.3%、33.3%和100%。項目附近區域內除生活污染源外,沒有其它污染源,因此,造成水質超標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染源引起的。
擬建項目南廠界和東廠界聲環境質量現狀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要求,北廠界和西廠界聲環境質量現狀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4a類標準要求,擬建項目周圍聲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四、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擬建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汽車尾氣、居民廚房炊事過程燃用天然氣產生的廢氣和油煙廢氣,統計各項污染物排放總量為SO22.15kg/a、NOx987.69 kg/a、CO15519.26 kg/a、THC4059.93 kg/a、油煙6.57 kg/a。
擬建項目總用水量為6128.73m3/d,合計1687018.38m3/a。其中新鮮用水量3338.14m3/d,合計775885.37m3/a;中水用量2790.59m3/d,合計911133.01m3/a。擬建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總排水量為3829.69m3/d,合計1302857.98m3/a,統計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CODCr390.86 t/a、氨氮52.11t/a。
擬建項目噪聲源主要為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設備主要包括地下車庫風機系統、水泵、配電間和中央空調機組。這些設備的噪聲級一般在55~80dB(A)之間。
擬建項目固體廢物主要辦公生活垃圾,統計排放量為26408t/a。
五、環境影響分析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汽車尾氣、居民廚房天然氣燃燒廢氣和油煙廢氣。
①擬建項目包括B、C和3#地塊,共設3個地下車庫,設計停車位為3633個。地下車庫采用機械式集中送排風系統進行排氣通風,排風亭高度設計為5m,經過計算,能夠達標排放。
②擬建項目居民廚房炊事燃料為清潔能源天然氣,天然氣完全燃燒后,幾乎不產生煙塵,廢氣中NOX、CO和SO2含量也非常少,因此對周邊大氣環境基本不產生影響。
③擬建項目居民廚房油煙廢氣經家庭抽油煙機凈化后排放量較低,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排水量為3829.7m3/d。污染物均能滿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307-2005)中“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市政管網最終進入高碑店污水處理廠。本項目擴建完成后,排水總量為3829.7m3/d,,占其處理能力的0.38%,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可接納本項目排水。擬建項目廢水對環境影響小。
(3)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周邊市政設施完善,項目建成后使用市政管網提供的自來水,不取用地下水。因此,擬建項目的建設不會引起地下水流場和地下水水位變化。
擬建項目建設中對隔油池、化糞池和污水管線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運營后確保所有污水最終通過市政管線全部排入高碑店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不會對地下水環境質量造成不良影響。
(4)聲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為風機系統、水泵和空調機組等設備運行噪聲,噪聲值在55~80dB(A)之間。項目運營期對上述設備采取基礎減震、消聲和隔聲等處理措施后,西側及北側邊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 類標準要求,東側及南側邊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 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建成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辦公居民生活垃圾,項目生活垃圾經垃圾箱分類收集后,由西城區環衛系統專車進行收集,納入西城區環衛系統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
六、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少項目建成后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擬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期和運行期都需要嚴格按照設計時的送風量、補風量、排氣口面積和排氣筒高度等參數進行施工和運行。
②由于地下車庫在每天高峰時出車頻次較高,車庫中的空氣質量較差,因此要確保地下車庫送排風系統的正常運行,排氣速率應不少于6次/h。地下停車庫運行過程中需保證設計參數中的通風量,以免污染物累積,造成環境污染。
③設計時應將排氣口設置在空氣流通的地方,并遠離人群活動較頻繁的部位,排風口排風方向應避開公建部分,特別是其開窗位置。因此可將送風口設在綠地區域,并采取必要的裝飾處理,既保證送風質量又可美化環境。高度設計應避開人的呼吸帶,從改善車庫空氣質量著手,合理設計汽車通道,減少汽車在車庫內怠速行駛的時間,增大進出口和通風口,增加通風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廢分流的方式,雨水通過雨水管網排出,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餐飲含油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高碑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納可行性分析結果,擬建項目采取上述處理措施是可行的。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為保護地下水資源不受污染,提出以下防滲措施。
①項目區內排污管道及廢水收集、排放系統必須嚴格執行高標準防滲要求,密閉管道輸送、污水產生和儲存處的地面防滲等做好防滲,及時檢修,杜絕跑、冒、滴、漏等現象發生。
②嚴禁生活污水亂排,同時嚴格做好化糞池防滲處理,防止污水下滲污染淺層地下水。
③本工程的化糞池和垃圾收集站必須嚴格執行高標準防滲要求,做好防治措施(袋裝收集、密閉容器存放、環衛部門及時清運及在垃圾臨時堆放處做好防雨和防滲處理等)。
(4)噪聲防治措施
①擬建項目地下車庫通風、排風風機必須安裝風機消聲器和靜壓箱,以降低風機的運行噪聲和氣流噪聲向外傳播 。風機消聲器的消聲量應不低于25dB(A)。地下車庫的排風口應進行消聲處理,例如安裝消聲百葉等,以降低排風口氣流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其綜合降噪效果應不低于10dB(A)。
②擬建項目各公用設施站點要選用低噪聲設備,水泵房內的水泵、循環泵等應安裝隔振基礎,水泵進出水管道應安裝避振喉,管道口加柔性接頭,機組設備均設減震基礎。
③擬建項目在進出口處應設減速帶,防止汽車高速行駛。停車場的車輛應由專人管理、嚴加控制,禁止車輛長時間鳴笛。
擬建項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噪聲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采取的措施技術成熟,效果可靠,經濟合理。
(5)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辦公生活垃圾。擬建項目采取的措施為:垃圾收集系統各環節應設置分類回收裝置,按照北京市的統一規定采用袋裝戶分類管理,先由物業部門收集到垃圾站臨時密閉堆放,并做好衛生和防滲措施,防止蚊蠅和惡臭,定期由西城區環衛部門采用封閉式垃圾車外運到垃圾消納場。
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符合相關規劃,選擇合理可行。擬建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質量影響較小,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擬建項目建設時可行的。
八、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必要時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查閱環境影響報告簡本或索取相關補充信息,可直接與本項目的環評單位聯系。
環評單位: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系電話:010-88362327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營房中街59號
郵政編碼:100037
查閱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期限至2013年7月12日止。
九、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意見范圍:征求公眾對大吉危改小區二期項目設計、施工和營運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圍內。
公眾范圍:受“大吉危改小區二期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或關心本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
主要事項:設計、施工和營運期主要環境影響問題;公眾希望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公眾對擬建工程的態度等。
十、 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以書面形式向環評單位提交意見書;
(2)致電至010-88362327(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反饋意見;
(3)發送郵件至lqqwzy@163.com向評價單位反饋意見。
十一、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