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食品添加劑提純及化學試劑分裝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承擔食品添加劑提純及化學試劑分裝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件)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向廣大公眾公示如下信息:
一、項目相關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食品添加劑提純及化學試劑分裝項目 建設單位: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瀘州市合江縣臨港工業園區金桂工業小區 主要內容及規模:本項目新建生產車間600m2,包裝室200m2,庫房500m2,綜合樓1300m2,并配備水處理室、鍋爐房、污水站及及配電房等。形成年產硝酸鈉1000噸、氯化鍶90噸、分裝產品﹙氫氧化鉀、無水乙醇等﹚350噸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減輕預防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廢氣 項目在施工期其大氣污染源主要來自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廢氣、噴涂油漆、涂料等裝飾材料時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TSP、CO、NO2、HC。在施工過程中,采取施工現場架設高墻,封閉施工現場,定期對地面灑水,并對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時清除;車輛限速行駛,硬化運輸路面、灑水抑塵;選擇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的運輸路線;禁止在風天進行渣土堆放作業,集中堆放建材,臨時廢棄土石堆場及時清運;裝修油漆期間,應加強室內的通風換氣。在采取以上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加上項目所在場地擴散條件較好,因此本項目施工階段產生的廢氣可達標排放。 2).施工期廢水 施工期廢水是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污染物主要有SS、CODcr、BOD5、NH3-N、油類等。施工廢水屬間斷排放,主要為SS,且水量不大,設備清洗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項目不在廠內設住宿、食堂等生活設施,利用附近生活設施解決,因此廠內不產生生活污水。 3). 施工期噪聲 本項目在建設施工過程中,主要噪聲源有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卷揚機、電動機、攪拌機和各種運輸車輛等。本項目應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及合理安排交通組織路線;合理安排作業時間;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強施工人員管理;對高噪設備采用吸噪設備和阻隔設備,以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間的場界噪聲必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2011)標準要求。 4). 施工期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開挖土方、部分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至指定的堆放場。施工單位應按有關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規定,與接納單位簽定環境衛生責任書,確保運輸過程中保持路面整潔,施工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對渣土垃圾的處置實施現場管理,選擇路線合理、裝土適宜,可有效的防止沿路拋灑及道路揚塵,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運往垃圾收集站。 營運期 1).廢氣 本項目廢氣污染源主要為鍋爐煙氣以及生產等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等,產生情況分析如下: ①鍋爐廢氣 本項目燃煤鍋爐產生的煙氣量為2500m3/h,經計算得鍋爐SO2產生量為0.4kg/h、160mg/m3,煙塵產生量為5.3kg/h、2120mg/m3,鍋爐煙氣采用旋風除塵裝置處理煙塵,除塵率為92%。經處理后煙塵產生量為0.424kg/h、170mg/m3,SO2產生量為0.4kg/h、160mg/m3,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二類區標準要求。 ②無組織排放廢氣 本項目技術工藝、設備及過程控制水平都處于較先進水平,因此靜密封泄漏率按照0.05‰估算,項目氯化氫用量為70t/a,甲醇用量為10t/a,則氯化氫、甲醇在生產過程中無組織排放量分別為3.5kg/a、0.5kg/a,排放速率為0.49g/h,0.07g/h。 ③污水處理站惡臭 污水處理站各處理池均產生少量臭氣。與污水處理站有關的惡臭物質主要有23種,主要為氨、硫化氫等。惡臭物質的產量受溫度、pH、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本項目產生廢水量小,廢水水質污染物濃度低,因此產生惡臭氣體氨和硫化氫的量很少。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是設備、地面沖洗廢水,純水制備裝置產生的反滲透處理廢水和生活污水。綜合廢水產生量為8.2m3/d。污染物主要為CODcr、BOD5、NH3-N、PH、SS。項目采用二級生化處理后容易達標。項目廢水經調節PH值后進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南面的小洋洞溪,流經3km最終匯入西面的長江。 3).噪聲 廠區噪聲主要來自設備噪聲,主要有離心機、鍋爐風機、各類泵、生產線設備運行等產生的噪聲。本項目除通過對主要噪聲源進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選用技術先進的低噪聲設備外,還采取隔聲、減震措施盡量減小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由預測結果可知,項目營運期廠界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 4).固廢 固廢主要是生產過程中除雜過濾反應過程產生的濾渣,廢包裝材料,燃煤鍋爐產生的煤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濾渣與煤渣一起外售至磚廠作建筑材料;廢包裝材料由廢品站回收;污水處理站污泥外運做肥料;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食品添加劑提純及化學試劑分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符合當前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做到了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統一。由于本項目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并采取多種切實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和資源能源回收利用方案,使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治理,符合清潔生產和總量控制的要求。經模式計算預測,待項目建成投產后,擬建廠址周圍環境質量基本能夠維持在現有水平,可滿足現有環境功能的要求。因此,本項目在建設和生產中,嚴格執行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加強日常管理,杜絕風險事故發生的前提下,在滿足安全衛生和消防規范的條件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該項目在合江縣榕山鎮小洋洞村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
(一)報告書索取方式
攜帶個人身份證到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領取環評報告書
(二)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瀘州惠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梁先生
電話:13509496279 (三)索取補充信息聯系人、聯系方式
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0830-2277185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發放公眾意見調查表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16日(10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