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楚擎天廣場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新楚擎天廣場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發布單位:湖南新楚擎天廣場項目開發有限公司、長沙環境科學研究所 發布日期:2013年10月15日 國家鼓勵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以適當的方式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要求,發布本公示,公示日期為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5日。 湖南新楚擎天廣場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投50億元進行新楚擎天廣場項目建設的建設。項目位于位于五一大道以北,燕山路以南,武警總隊以東(湖南省電信公司),芙蓉.華天賓館以西。項目總建筑面積346395m2,總用地面積為22669m2。 項目營運期對環境的影響如下: (1)廢水: 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生廢水114萬t。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項目污水經化糞池消化處理、隔油沉淀池處理后,按規劃排入五一大道污水管網,經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湘江。 (2)廢氣: 項目內不設燃煤裝置,所用能源全部為電和天燃氣,從源頭上控制了燃料廢氣污染物對小區環境空氣的污染。廚房油煙廢氣凈化后并設專門的排氣豎井將達標煙氣高空排放。地下車庫汽車尾氣通過排風系統收集后經排煙裝置排放(高于地面2.5m)。項目運營期對環境空氣污染很小。 (3)噪聲: 本項目水泵、風機等設備均安裝于地下室,并采取了減振和隔聲措施處理;地下停車場采取出口和進口分開,設置指示牌加以引導并設置明顯的進出口標志,避免車輛不必要的怠速、制動、起動,并限速、禁鳴號。采取以上隔聲措施后,本項目設備噪聲及停車場機動車輛行駛噪聲對環境影響不大。 (4)固廢: 排放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有用物品后,由環衛部門送城市垃圾填埋場統一衛生填埋。只要物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及時收集、及時外運作無害化處置,不會對小區及區域環境產生影響。 新楚擎天廣場廣場建設項目符合相關規劃,選址合理、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總體可行,達標可信,整體上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該項目在擬定的地址建設是可行的。 本次公眾參與采用向公眾公示相關信息后,收集公眾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形式,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在公示期限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直接到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反映或采用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1)建設單位的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湖南新楚擎天廣場項目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芙蓉區長島路2號
聯 系 人:林小姐
聯系電話:13975138000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地 址:長沙市紫薇路35號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13017280731
電子郵箱:4108112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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