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彌渡晨綠農產品經貿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西蔬菜批發市場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云南省滇西蔬菜批發市場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云南彌渡晨綠農產品經貿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云南省大理州彌渡縣彌城鎮,果河路旁。
項目概況:項目總投資2.48億元,占地面積92410.19平方米,該項目按照農產品(蔬菜)年均交易量100萬噸,年均交易額10億元以上進行規劃設計,項目建設有:(1)農產品現代交易系統中心;(2)農產品分揀包裝系統中心;(3)恒溫保鮮冷藏冷凍系統中心;(4)冷鏈物流運輸系統中心;(5)廢棄物處理系統中心;(6)信息網絡系統中心;(7)檢驗檢測系統中心;(8)電子結算系統中心;(9)安全監控系統中心。 二、項目的綜合論證
(1)產業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滇西蔬菜批發市場項目為農產品的倉儲及交易,根據2013年2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公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的決定》,項目屬于鼓勵類“農林業: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選址合理性分析
擬建工程區環境空氣、聲環境質量現狀較好,尚有環境容量,水環境由于受生活廢水影響,水質略有超標,達不到水環境功能要求。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擬建工程建成投產后,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 三、環境質量現狀
本次環評對該項目地區的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和聲環境現狀進行了評價。結果表明,項目地區環境質量現狀較好,能夠達到相應的環境質量的要求。 四、項目采取的污染控制和減緩措施
(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產生揚塵、噪聲、建筑棄渣及施工廢水等,影響空氣、聲、地表水及生態環境。本環評要求加強施工期的管理,提出了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2)運營期采取的污染控制可減緩措施
大氣污染控制措施:
為減少運營期間對大氣環境的污染,首先應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量,執行車輛尾氣監測制度;禁止尾氣排放標準不合格的車輛進站運輸;使用智能運輸信息系統,保證云南省滇西蔬菜批發市場出入口暢通,防止因道路不暢引起的車輛頻繁減、加速排放更多的尾氣。其二是減少有害氣體的擴散,針對汽車不可避免的排放尾氣的問題,為了減少這些氣體對大氣環境的污染,在蔬菜批發市場四周盡量增加喬木類綠化面積,充分利用植物吸收和阻止廢氣擴散的作用,減少有害氣體對大氣環境污染。項目在液氨罐、管道、閥門施工安裝及運營操作過程中均嚴格按技術標準執行,生產過程中基本無廢氣排放。 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項目在站內設置污水處理池。來自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處理池、經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經排水溝收集接入處理池,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達到回收指標加以循環使用。經過水處理后的水可全部回收再利用,用于綠化澆灌、硬化地面清洗等,廚房污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其它生活污水合流排至市政排水管網。 噪聲污染控制措施:
為減少噪聲的干擾,出入云南省滇西蔬菜批發市場的道路應采用高級路面,盡量使其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點;對噪聲實行監測制度,執行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二類標準;在彌渡縣滇西蔬菜批發市場周圍約200米以內不再建設對噪聲敏感的場所,如醫院、學校、幼兒園、療養院等;在項目區鄰近果河路一側種植高大喬木和密植灌木,以減輕車輛交通噪聲對住戶的影響;鄰近果河路一側商住樓住戶與市場交易區之間布置商鋪,減輕市場交易區人群噪聲對住戶的影響。 固廢污染控制措施: 固定廢棄物的回收和處理設置專門的部門負責處理。在產生廢棄物較多的場所,嚴格作業制度,將廢棄物集中回收、處理難以降解的垃圾,可以利用其特性回收制作成聲屏障墻體。 五、環境質量影響評價結論
(1)水環境質量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污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沒有工業廢水,排水水質能夠滿足排放要求。只要項目設計中認真落實本項目排污口與市政公用污水管網的對接,則本項目生活污水能夠進入彌渡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對評價區地表水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2)大氣環境預測結論 本工程對各廢氣排放源采取了技術可靠的治理措施后,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在運營期產生的噪聲,只要采取項目相關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環評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進行治理后,均可做到廠界達標排放,即:對位于果河路中心線30米內一側的評價區域可達到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4a類標準,其它評價區域可達到2類標準。 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固廢處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確,對外環境影響很小。 六、評價總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符合當地區域總體規劃,總圖布置可行。擬采用的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措施經濟技術可行,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達標排放,對評價區域環境質量的影響不明顯,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項目無重大環境制約因素。因此,從環保角度,本項目在擬選地建設是可行的。 本次公示的時間從2013年11月29日到2013年12月13日,共10個工作日。社會各界如對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寫信、發郵件或傳真、電話等形式及時反映給規劃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建設單位:云南彌渡晨綠農產品經貿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建宏 聯系方式:0872—8167633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
聯系人:廖師
聯系方式:18669054833 0871-631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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