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鑫巖礦業有限公司六道崴子銅礦建設項目 環評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中的相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開展公眾參與,征詢當地群眾對建設項目的意見。公眾參與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本項目位于汪清縣復興鎮六道崴子村,礦區面積為0.1497km2。總體建設規模為8萬t/a,礦山總體服務年限3.55年(其中北山采區建設規模為5×104t/a,服務年限3.19年;南山采區規模3×104t/a,服務年限3.55年)。選廠生產能力為8萬t/a(500t/d)。項目投資5544.3萬元,全部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對空氣環境的影響及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礦區建設施工期間將會產生一定的施工揚塵,對周圍空氣環境將可能產生不利影響。通過采取灑水降塵、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將施工期空氣污染降至最低。 運行期間的空氣污染源主要為選礦車間的粉塵、廢石堆場和尾礦庫的揚塵等,如果不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響當地空氣環境質量。本工程擬采取的防治措施:選礦車間采取封閉車間生產、布袋除塵等有效措施,井下通風、灑水降塵等措施,可將井下空氣污染降至環境標準以下,可大大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滿足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其下風向距離居民較遠,不會對村屯空氣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2、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及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產生的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擬采取防滲污水坑收集、蒸發的措施可達標排放。 運行期廢水污染源主要為礦井井下涌水、生活辦公區生活污水、堆場淋溶水、尾礦水對地表水環境可能會帶來不利影響。本工程擬采取的防治措施:礦井井下涌水含污染物極少,主要含有懸浮物,可用于鑿巖降塵。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不會產生影響;生活污水采用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降塵;廢石經過分析,有害物質極少,淋溶水不會污染地表水。尾礦庫下游設有尾礦回水池和回水系統,正常生產全部回用,汛期不會造成下游水系的污染。 3、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及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井下疏干排水對礦區地下水水量可能會有疏干影響,經計算而本區地下水補給量較高,疏干性影響較小,礦山開采活動不會對其產生明顯影響。 4、固體廢物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廢石、尾礦砂及生活垃圾,廢石擬堆存于廢石堆場,服務期滿后封場;尾礦砂排放于尾礦庫中,定期用作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 5、噪聲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主要為各種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運行期間主要為采選設備的噪聲,噪聲聲級較高,可在100分貝以上,對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大。本工程擬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機械選用低噪聲、盡量避免夜間施工,加強采選設備減震防噪,封閉隔離,對附近居民區基本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6、生態減緩措施 工程的建設將會造成當地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的加重;井下開采有可能造成礦區地表沉陷。工程擬采取的生態減緩措施:合理規劃用地;廢石堆場及時進行植被恢復;井下開采后及時進行廢礦填充,減少了廢石堆場的占地面積;加強對廠區和道路的綠化措施。尾礦庫停用后做閉庫整治,恢復庫區占地植被和土地使用功能。 三、結論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本項目的實施對區域環境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通過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減緩與修復措施后,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基本可以接受。項目符合我國當前的產業政策,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是可行的。 四、擬建項目公眾參與調查意見及建議采納情況信息反饋 擬建項目報告書編制過程中開展公眾參與意見征詢,包括發放調查表和座談會、當地發布公告、網上公示的方式廣泛收集公眾意見及建議,本次報告書的編寫將采納參與公眾的合理意見和建議。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項目所在地區各界公眾的意見,主要事項如下: (1)您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的防治措施是否滿意? (2)您對擬建項目在采取一系列環境保護措施后,污染物達標排放是否滿意? (3)您認為在本次環境影響評價中還有什么環境影響因素沒有考慮全面,或哪些方面還需改進? (4)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是否贊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 征求公眾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10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書信等書面方式與汪清鑫巖礦業有限公司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 建設單位:汪清鑫巖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汪清縣城東約82公里 聯系人: 袁總 聯系電話:13804408608 環評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單位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266號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0431-85161284 八、審批部門 吉林省環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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