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幸福里二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天安幸福里二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內容及評價結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1、建設項目名稱:天安幸福里二期項目 2、建設地點:遵義市匯川區人民路和深圳路交匯處 3、項目概況: 天安幸福里二期項目擬建3棟樓房,分別為1、2、3號樓,規劃占地15236 m2,規劃批準的容積率4.5,建筑密度40%。總建筑面積103215m2,其中商業面積27207 m2(地上商業面積16956,地下商業面積10251),地下三層作為車庫、倉庫和商業用房,地面以上三層為裙樓。該項目建成后將成為匯川區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商住樓盤。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噪聲、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對會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運營期的生活污水、汽車尾氣、生活垃圾、汽車進出停車場的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 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① 大氣環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棄土、廢石渣的運輸、堆放過程產生的揚塵、泥土等可采取封閉運輸、濕潤噴灑以及清掃車輪泥土的措施來降低其對大氣產生的影響。施工隊伍的生活燃料建議使用清潔能源。 ② 聲環境:施工設備在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噪聲標準的前提下,還應加強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設備施工時段,遵守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施工時間,降低其噪聲影響。 ③ 水環境:施工期生產廢水,全部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 ④ 固體廢物:為防止施工固體廢物對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盡量移挖作填,減少棄方量,建筑垃圾運往指定的建筑固廢渣場堆放。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⑤ 生態環境:施工時盡量移挖作填,盡量不破壞原有的樹木,施工后及時復種草植樹。通過有效管理達到保護項目區環境的目的。 (2)營運期環境保護措施 ① 污水處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污廢水,經過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進入高橋污水處理廠。 ② 廢氣: 地下車庫汽車尾氣通過排放氣筒排放,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 公廁排放的臭氣,通過專門的排風扇和排氣管道將臭氣引到裙樓屋頂排放,公廁對環境影響不大;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由地下排氣筒引到屋頂排出,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③ 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處理;商業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其余廢物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其中的廢棄油漆及其油漆桶屬于危險廢物,需單獨收集后交給具有處理相關危險廢物資質的單位處理;化糞池污泥由吸糞車抽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 ④ 噪聲 水泵、風機、備用發電機設備設于地下室,放置在全封閉式專用房內,同時進行減震處理,防止震動向外傳遞,同時必須對各類風機加消聲彎頭進行消聲。 限制進出市場及小區車輛的行駛車速,機動車輛限速25km/h;禁止大貨車進入小區內部。 完善本項目的車輛進出管理制度及商業場所管理制度,對于項目周圍居民的意見應積極處理,確保項目運營期噪聲達標排放,盡可能減小對周圍人群的學習生活的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遵義市城市總體規劃,項目選址基本可行。只要在項目實施和生產過程中切實做好“三同時”工作,落實評價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將項目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統一,就能實現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評價,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1、發布第二次公告(公開網站); 2、制作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建設項目所在地周邊單位和群眾。 七、公眾查閱環評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閱建設項目環評簡本,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路84號。 2、期限: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25日。 3、征求意見主要事項 (1)項目建成后,公眾最關心的當地環境問題(大氣、水、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 (2)建設項目采取的環境影響預防和減緩措施是否可行; (3)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是否可以接受; (4)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益影響的確認(發展經濟、保護環境、家庭收入等); (5)其它意見和建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1、電話直接反映: 建設單位:遵義天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工 聯系電話:0852-8260572 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8183452333 2、寫信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映: 建設單位:遵義天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路84號。 九、保留時間:10天(2014年1月10日-1月25日) 遵義天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