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甸市金隆得太陽能照明設備有限公司太陽能燈及鋼結構生產安裝項目 環境影響補充報告公示 發布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一、建設項目名稱
樺甸市金隆得太陽能照明設備有限公司太陽能燈及鋼結構生產安裝項目 二、建設項目基本概況 本項目位于樺甸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北外環路南側,項目擬占地面積11567m2,擬總建筑面積8573m2,為3棟車間。其中:車間5941m2,車間1:1680m2,車間2:952m2。年產太陽燈1萬套,年生產鋼結構1200噸。總投資估算4445.89萬元,其中建設投資3945.89萬元,流動資金500萬元,全部由企業自籌。 三、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廢水: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廢水,廢水主要為職工產生的生活污水,由于該區域沒有下水管網,因此,本項目廢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理,用作肥料。 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粉塵、焊接煙氣、噴漆漆霧等,粉塵通過引風機經15m高排氣筒排放;車間采用集氣裝置,并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對噴漆漆霧及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焊接煙塵在車間內設有系統排風,煙氣經高15m、內徑0.4m的排氣筒排空,各污染物經處理后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 噪聲: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切割機、沖孔機、焊接機等生產設備,經類比其聲壓級在80—100dB(A)之間。建議采取減震措施,安裝消音器,有效控制噪聲,提高部件加工精度和裝配質量,減少磨擦或振動噪聲,機器設備必須定期檢修與保養,機器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運轉。 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主要固體廢物機加車間產生的廢金屬料以及各車間產生的廢擦布和廢機油、廠內職工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噴漆漆渣,其中廢金屬料賣給廢品收購站,廢擦布、廢機油以及噴漆漆渣送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拉垃圾送送垃圾站統一處理,各種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合理處置。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意見如下:
1.對本項目建設是否同意;
2.對建設項目的選址是否同意;
3.對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
4.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造成的環境問題的認識;
5.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您可通過郵寄信件、電話以及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反饋您的寶貴意見和建議。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政府環保部門反映。
五、建設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樺甸市金隆得太陽能照明設備有限公司 聯系人:高樹平 聯系電話:18626733393 六、評價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及吉林省林昌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楊 聯系電話:0431-85954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