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概況 本項目規劃占地面積126983m2,項目總建筑面積233512.92m2,項目共分為3個地塊分別為:A、B、C三個地塊,其中A地塊建設商業及寫字間,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B、C地塊建設住宅小區及配套公建,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該地塊東側隔小南街為小南村棚戶區;南側為華大城一期,目前已全部入住;西側25m處為亞泰大街;北側為其他生產企業閑置廠房。此外,B、C地塊之間為規劃的丙四十六路。項目可容納居住戶數3000戶,居住人口約9600人。小區采暖為城市集中供熱,不自建采暖鍋爐房。小區產生的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主要為廢水、廢氣、噪聲及固廢等。 1、施工期 廢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料,不外排。 廢氣:和施工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揚塵。 噪聲:和施工過程中會產生設備及運輸噪聲。 固廢:和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建設垃圾。 2、小區建成后 廢水:主要為小區內居民產生的生活污水。 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地下停車場位及小區內行駛的汽車產生的尾氣。 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為供水水泵、換熱站機泵和地下客車內的風機噪聲。 固廢:本項目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廢氣:施工過程中經常灑水,減少揚塵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廢水:需收集,并且采用沉淀池進行澄清處理,上清液可直接排放城市污水管網;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噪聲:采用低噪聲設備,嚴格控制施工時間。 固廢:產生的建筑垃圾按照長春市建委的規定及時運至指定地點。 2、運營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網,經長春北郊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地下車庫經常通風換氣,尾氣由高于地面2m的排氣筒排出,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聲污染防治措施:供水水泵、換熱站機泵和車庫內的風機應安置于地下,并修建隔立的隔音間,即水泵房和風機房,隔音間要選用隔聲及消聲性能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雙層復合板、雙層隔聲門及門窗密封裝置,經隔聲降噪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固廢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后進行衛生填埋,零排放。 四、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本項目符合長春市城市總體規劃;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能維持當地環境質量,符合環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夠得到平衡。因此,在企業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措施后,本項目的建設從環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簡本的方式和場所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公眾可與評價單位聯系索要。 公眾如需索取相關補充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與長春市威宇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聯系。 六、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稱:長春華大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田宇 電話:13756860688 七、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名稱:長春市威宇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衛星路7930號 電話:0431-85367355 E-mail:515033550@qq.com 八、起止日期 信息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長春華大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