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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地科研樓項目環評公示 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地科研樓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地科研樓項目 (2)建設性質:改擴建 (3)建設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 (4)建設規模: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占地面積18935.47m2。現狀為城建集團公司下屬的北京城建集團公司黨校和培訓中心。地塊內現有教學樓一座、宿舍樓一座、禮堂一座、食堂一座、熱交換站一座及附屬用房。現城建集團利用該宗地建設科研樓項目,擬拆除原宿舍、禮堂、食堂、教學樓,保留熱交換站,并新建A座、B座和C座三座科研辦公樓和三層地下室。本項目新增建筑面積83025m2,保留原有建筑面積1031.35m2,合計建筑面積84056.35m2。 二、項目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大氣: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揚塵通過采取灑水、圍擋等抑塵措施,可以有效減小施工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期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是暫時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施工揚塵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將消失。 ②水環境:施工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CODCr和SS。施工場地設置簡易防滲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③噪聲:主要是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設備噪聲、物料運輸造成的交通噪聲及施工人員的人為噪聲。施工現場加強管理,以控制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設單位在施工期間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后,本項目對外界聲環境影響較小。 ④固體廢物:主要來自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廢棄土石方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棄土石方按環衛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運至其他施工建設工地,以用于基礎填方或回填于洼地,也可用于綠化用土;對建筑垃圾,施工單位應設立指定的渣土堆放點,并組織專人管理回收,及時密閉外運,嚴禁就地拋灑,無組織排放;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至當地垃圾填埋場作進一步處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2)運營期: ①大氣:主要包括食堂油煙和汽車尾氣。其中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最終引至A座樓頂排放,油煙經油煙凈化設備處理后排放濃度為小于2mg/m3,排放濃度可以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要求;本項目機動車停車位位于地下車庫,根據預測結果,汽車尾氣中NOX、CO和THC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滿足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501-2007)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②水環境:主要包括餐飲廢水和生活污水。餐飲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經化糞池消化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到酒仙橋污水處理廠,排水水質滿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2013)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③噪聲:主要噪聲源為各種泵類和補風機、車庫排風機、油煙凈化器排煙風機、中央空調等,經隔聲、減震、距離衰減后,對廠界噪聲的影響較小。經預測廠界處和敏感點處晝間噪聲能夠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 ④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和廚余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餐余垃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專門的廚余垃圾收集車轉運,日產日清。 綜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項目運營過程中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建設單位: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曹工 電話:010-51099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5號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北京國環建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甲字第1045號) 聯系人:陳工 電話:010-64987099-8614 傳真: 010-64969410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準備階段: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重點評價項目,確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階段:環境現狀調查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并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3)報告編制階段: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種資料、數據,得出結論,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是否可接受;從環境角度考慮,是否贊同本項目的建設;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建議;其他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發表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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