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坡上煤礦21萬噸/年擴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次公示 為促進煤炭開發,滿足昭通市對煤炭改擴建的需求,鎮雄縣坡上煤礦在原有3萬噸/年的基礎上進行改擴建。原采礦證號為5300000730314,礦區范圍由4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面積0.4593km2,開采深度為+1600m~+1435m。為合理科學的開發利用煤炭資源,云南省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以“云煤整合[2008]41號”(關于昭通市鎮雄縣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批復)文件批復坡上為相鄰重組型礦井,整合2006年關閉的竹林灣煤礦采礦證范圍,由省國土廳核發了新采礦許可證,資源整合后規模提高到21萬噸/年。根據整合文件精神,坡上煤礦申請了擴大礦區范圍,2011年4月28日,云南省國土資源廳以云南省劃定礦區范圍批復“(滇)礦復[2011]第92號文”作出批復,礦區由8個拐點坐標圈定,井田面積為1.394km2,開采深度+1700m~+900m。經煤礦企業礦逐級上報請求,現將該礦規模調整為21萬噸/年。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本項目建設及環境影響評價情況進行公示。 一、項目概況: l 項目名稱:鎮雄縣坡上煤礦21萬噸/年擴建工程項目 l 建設地點:云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木卓鄉 l 建設規模:21萬噸/年 l 服務年限:15.3年 l 建設內容:利用礦井原有工業場地,在原主井位置新建主平硐,利用原坡上煤礦風井作為擴建后的回風平硐,完善地面生產系統,進一步開拓井下巷道。 l 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鎮雄縣坡上煤礦擴建后會產生更多廢渣、廢水,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礦井投產后,通風機房,坑木加工房、機修車間等產生噪聲污染;井下開采對生態地質環境影響造成一定影響,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和開裂,影響山體的穩定性,雨季容易誘發泥石流災害;風井排出揚塵、瓦斯可能影響下風向大氣環境,風機噪聲可能影響鄰近村莊。礦井涌水如治理不當可能造成地表水污染。 l 環評結論:坡上煤礦21萬t/a擴建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與行業環保政策。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對生態環境的改變,通過預測和分析,在采取地質災害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礦山安全評估和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的前提下,礦區的環境質量現狀以及項目運行期影響因素的環境影響預測和分析結果均符合所執行的環境標準,滿足所處區域的環境功能區劃要求,通過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可有效控制和減輕礦山開采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在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和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并切實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坡上煤礦擴建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原則,符合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符合達標排放的原則,符合總量控制原則,符合不改變當地環境功能的原則,符合清潔生產原則,符合防范環境風險原則。綜上分析,評價認為,該項目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是可行的。 二、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l 單位名稱:鎮雄縣坡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l 聯系方式:1519855606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工作程序 建設單位委托并提供有關資料——評價單位前期初步調查工作——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大綱——現狀調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書評審修改——報告書批復。 2、主要工作內容 (1)環評單位對本項目的環境現狀進行調查,收集當地水文、地質、氣象等資料; (2)以公示的形式向項目范圍內民眾介紹擬建項目情況; (3)環評單位編制開發利用方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工程建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進行分析預測,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5)再次對項目區民眾進行公示,較為詳細的向民眾公布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并征求民眾對項目建設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 (6)供建設單位上報省環保廳審查。 四、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l 單位名稱:太原核清環境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l 聯系方式:0871-63370338 五.民眾反饋意見注意事項 (1)針對本項目的建設,列出你認為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 (2)對項目各主要建設內容選址提出個人看法,如認為不合理,請寫明理由; (3)從環境角度考慮,是否贊同本項目的擴建?如對本項目建設持否定態度,請注明理由; (4)寫下你對本項目建設特別關心的問題,或者你希望建設方特別注意的問題。 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提出的意見,可根據以上提供的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聯系方式進行反饋。
鎮雄縣坡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四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