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線麗江至維西公路巨甸至塔城段改建工程環評信息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文件精神,S303線麗江至維西公路巨甸至塔城段改建工程環評報告書已委托寧夏智誠安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編制,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第二次公示,向公眾公開本次環境影響評價的初步結果,并征求公眾對該項目在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向公眾公告如下內容: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S303線麗江至維西公路巨甸至塔城段改建工程 建設單位: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項目地點:玉龍縣巨甸至塔城 建設性質:改建 工程任務:交通運輸 工程等級或規模:雙車道二級公路;路線全長42.61451km 設計車速:AK0+000~AK10+600和K28+586.385~K30+120.709車速為60km/h,其余路段車速為40km/h。 建設內容:路線全長42.61451km,全線共設置大橋730m/4座,中橋792m/12座(含原橋利用42/1),小橋156m/6座,涵洞(含通道)共127道。 工程投資:64134.4044萬元 建設工期:2年(2014年12月到2016年11月) 二、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影響評價結論 根據主體設計資料,本工程共占用土地126.66hm2。其中,永久占地105.12hm2,臨時占地21.54hm2。 本工程永久占地將林地、農用地等轉變為路面、路基及道路附屬設施等交通用地,對評價區的土地利用結構具有一定的影響。為了補償工程建設對林地的影響,要求在工程擾動區進行林體植被的恢復。綠化主要邊坡等。 本工程臨時占地21.54hm2,在臨時占地中以林地和草地為主,未占用基本農田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臨時占地將對土地資源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施工完畢后,根據實際需求對其進行植被恢復。這部分占地經過土地整治后可恢復相應的水土保持功能或種植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工程建設對當地生態及水土流失的影響。 工程施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占用土地資源、破壞土壤、植被與自然景觀、新增水土流失等。工程建設將對項目區自然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但對項目所處區域自然體系的穩定性不會造成明顯影響,僅使局部區域植被破壞、水土流失侵蝕度增加,局部生物量減少,局部自然生態環境遭到一定的破壞。但由于影響面積較小,對評價區域內自然生態體系的穩定性和對外界環境干擾的阻抗和恢復功能影響不大,對整個評價范圍內區域自然體系恢復穩定性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是評價區域內自然體系可以承受的,不會對區域自然體系的穩定性造成影響,也不會導致區域生態功能的明顯降低。 。2)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工程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噪聲,以及爆破噪聲。其影響對象主要為施工場地附近和運輸道路沿線居民。在采取降噪和限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措施后,施工噪聲對周圍聲環境敏感點影響小。 (3)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工程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施工揚塵,瀝青廢氣,以及施工機械燃油廢氣和爆破廢氣,其排放形式均為無組織排放。在采取灑水降塵,渣土運輸車輛密閉運輸或采用苫布遮蓋嚴實,瀝青攤鋪采用全封閉瀝青攤鋪車進行作業等措施后,其影響可大大降低,且隨著施工的結束而結束。 。4)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工程施工期廢水主要包括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工程施工廢水主要包括基坑廢水、雨水沖刷污水、施工設備沖洗廢水等,其污染物主要為懸浮物,工程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可回用和作為場地降塵用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產生量較少,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產生點較為分散且產生量小,經施工營地化糞池或施工點附近居民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可用于農田或山林施肥。在加強管理和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廢水對水環境影響小。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工程施工期固廢主要為拆遷建筑垃圾、施工棄渣,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對于施工棄渣,工程設置規范棄渣場進行堆放;對于拆遷建筑垃圾,經分類收集后有利用價值的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的應外運進行無害化處理,其他可運往棄渣場進行填埋處理;對于生活垃圾,經垃圾箱收集后可運往謀道集鎮交由集鎮環衛部門集中處理。在采取合理的處理處置措施后,施工期固廢對環境影響小。 2、運營期主要環境影響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公路營運期對沿線地區生態環境影響較小,應注意公路生物防護措施的管理與維護! 。2)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公路沿線評價范圍內共涉及敏感目標27處,其中村莊24處,學校3處。根據交通噪聲預測結果,公路運營近、中、遠期沿線敏感目標晝、夜間超標量均較小。對于公路沿線的學校,經預測表明,運營近、中、遠期其晝間和夜間均不超標。通過對現狀道路兩側環境敏感目標的調查,一般情況下,臨近公路兩側的房屋多被用作臨路商鋪,未作為商鋪的多為居民房屋大門或庭院,或被作為儲藏間、雜物間,因此交通噪聲對農村庭院內影響有限。 為了進一步減少運營期交通噪聲對沿線村莊的影響,環評建議對于超標的敏感目標,通過加強該區域道路兩側的綠化、設置減速慢行標志等措施來減輕交通噪聲的影響,并預留降噪措施費,加強環境質量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實施降噪措施,從聲環境影響評價角度,不存在制約工程項目建設的因素,項目建設可行。 (3)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公路路面設計為瀝青混凝土路面,公路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過往車輛排放的尾氣。根據類比分析,公路運營期汽車尾氣排放對道路附近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小。 (4)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工程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道路初期雨水,經公路排水系統收集到排水溝尾端沉淀池處理后排入沿線無飲水功能的自然水體及沖溝,對環境影響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工程占用一定數量的林地、耕地,涉及到一定數量的房屋拆遷,道路、電力電訊等設施改移,對沿線生態環境、聲環境、水環境及沿線居民生活質量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只要認真落實本報告所提出的減緩措施,真正落實環保措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三同時”制度,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為環境所接受。因此,從環保角度來說該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進一步了解項目信息的形式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按照公示提供的聯系方式、地址向環評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2、本項目施工、運營對公眾的影響; 3、從環保角度考慮,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4、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向建設單位、環評機構發送書信、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環評機構將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向建設單位、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反映。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信息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 建設項目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玉龍縣交通運輸局 地址:麗江市玉龍納西族自治縣金川路16號 聯系人:段慧瓊 聯系電話:0888-5380397 郵編:674100 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寧夏智誠安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區科高路999號陽光大廈A座 聯系人:吳鋒 電話:0871-68406008 郵編: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