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的有關規定,受建設單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擔了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性文件的有關要求,對該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內容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環保建議。 一、建設項目概況 本工程位于梅河市山城鎮龍山村。本項目總投資3500萬元,總占地面積為5000m2,為工業用地,建設規模確定為:年產1500萬瓶潤腸功能飲料。廠區主要構筑物有提取車間、口服液制劑車間、橄欖油分裝車間、綜合辦公樓、污水處理站、鍋爐房等。總建筑面積為3800m2。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建設單位現已正式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編制《梅河口市金時仁愛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年產1500萬瓶潤腸功能飲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工作程序如下: 本項目清凈下水在春、夏、秋三季可以部分作為廠區綠化用水,冬季部分用于澆爐渣,剩余部分經明渠排入西河。本項目所排廢水中各污染物濃度較高。企業建設一座污水站,用于處理全廠生產及生活廢水,高濃度廢水經污水站處理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要求,經明渠排入西河,最終匯入輝發河。本項目鍋爐煙氣中各污染物經濕式脫硫除塵裝置處理后,排放濃度可以滿足GB13271-201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2標準要求(顆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本環評建議污水處理站采用加密封蓋及其它消臭隔離措施,并建15m高的排氣筒,環評建議采用活性炭吸附所排臭氣,以減輕臭味對廠區周圍的影響。處理后廢氣排放濃度可滿足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級標準。噪聲污染是短暫的,隨著施工的結束而結束,通過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對設備進行養護及降速等措施,施工時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很小;對施工場地進行灑水降塵,施工期揚塵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也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本工程營運期對道路兩側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影響甚微。對居民采取相應措施后,可確保居民不受交通噪聲的影響。本項目建成后全廠固廢物主要包括廢青果渣、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鍋爐爐渣、廢產品、廢包材、廢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項目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內容 ⑴總論;⑵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概況;⑶擬建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⑷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⑸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⑹污染防治對策;⑺清潔生產分析;⑻公眾參與評價;⑼環境經濟損益分析;⑽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⑾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和選址的合理性分析;⑿評價結論。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為項目建設是否合理、環境影響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發布10日內,歡迎關心項目建設的人士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公眾可通過電話咨詢方式提出意見并得到答復。 歡迎關心項目建設的人士對項目建設提出有關建議。 五、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名稱、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梅河口市金時仁愛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 梁經理 聯系電話:13614458899 環評單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聯系人:修工 聯系電話:8516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