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在原場場址范圍內建設場中場,分設大型種豬場(能繁殖母豬4000頭,后背母豬2000頭,三元仔豬12000頭)、大型育肥豬場(年出欄商品豬60000頭)家禽飼養場(年出欄雞、鴨、鵝20萬羽)、2400m3立方沼氣工程、種植2000畝青飼料及養殖原料、種植果林200余畝和200畝大棚瓜果蔬菜及花卉等及其配套工程,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廢氣(食堂油煙、惡臭、SO2、NO2等)、廢水(生活污水、養殖廢水)、噪聲(生產設備)和固廢(生活垃圾、糞便、病死豬、沼渣、廢棄飼料、廢棄包裝等)。 針對項目的污染情況,評價采用了如下措施: 1、廢氣:食堂油煙通過油煙凈化系統進行處理,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惡臭通過加強豬舍通風、抑臭劑、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處理,處理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2、廢水: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預處理后,與養殖廢水一同流入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廢水經沼氣工程系統+CASS處理池+氧化塘處理后,其COD、BOD5、SS和NH3-N需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的相應要求后回用牧草及蔬菜基地。 3、噪聲:項目生產設備通過減震墊、隔聲墊等,使項目設備噪聲在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級標準。 4、固廢:生活垃圾通過集中收集后,清運至荔波縣垃圾填埋場處理,糞便、沼渣進行堆肥處理,病死豬通過填埋井安全填埋處理,廢棄包裝材料通過收集,回收利用。 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均得到相應的處理,但為了在項目建設前期充分尊重公眾的看法、意見和建議,本項目正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向您發放本調查表,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