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的有關規定,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擔了本項目環評工作。根據有關要求,該項目環評報告在報送主管部門審批前,對該項目基本情況及環評結論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提出環保建議。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桂林市靈川縣靈川鎮禾家鋪村寺門底路口,項目購置H6型化糞池污物硬化處理機一體化設備、吸糞車,建設污水沉淀池、防滲尾水容納水池、固體廢物暫存裝置以及車輛后勤保障等配套設施,項目總投資5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5萬元,資金全部為企業自籌解決。 二、項目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措施 (1)水環境 本項目治理工程不會新增水污染源,反而對原有水污染源有削減的作用。項目水處理工藝采用絮凝法(陽離子聚丙烯酰胺作為絮凝劑),經處理后達到到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的B標準,可直接用于周邊農田及苗圃綠化澆灌本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將改變靈川縣城區化糞池清掏困難、污水偷排管網的現狀,使其由分散排放變為集中收集處理達標后綜合利用,從而能有效改善城區糞便處理基礎設施,而且對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同時促進農業等可持續具有現實意義。 (2)大氣環境 項目處理過程中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污水處理系統惡臭,對污水沉淀池頂部加蓋、通氣口設置抽風除臭裝置等措施后,項目惡臭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點。 (3)聲環境 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自一體化處理系統的設備噪聲,主要為泵類與柴油發電機組,項目噪聲源強在經過距離衰減、綠化林帶阻隔等降噪措施處理后,四周廠界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晝間要求(項目夜間不從事生產活動)。項目生產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不會對項目場界西側30m處緊鄰G322國道的禾家鎮衛生所造成明顯的影響,環境噪聲現狀不會發生明顯的變化。此外,項目應定期檢修機械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以防止異常噪聲產生,減小對噪音對項目聲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脫水污泥。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脫水污泥以及廢渣應及時集中收集密封儲存,并設置防雨棚,禁止露天堆放,避免產生惡臭。本項目固廢處理處置措施可行,產生的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較小。 (5)生態影響 本項目工程損毀植被面積很小,項目建成后,項目廠區將對路面進行硬化處理,通過填埋場復墾、植被恢復等措施對區域生態環境給予一定的補償。綜上可見,項目完成后可改善區域生態系統。 三、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2.本工程在落實了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 3.根據大氣、水、噪聲等環境影響評價結果,本工程建成運營后,對環境影響較小,一定程度上改善當地的環境質量。 4. 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用地已規劃為城市發展用地,其選址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建議和意見的主要事項和方式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對本項目建設意見及建議 2、公示地點、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網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10個工作日結束,公眾可在此期間內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向單位或者環評機構索取補充信息。 五、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六、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桂林景秀保潔有限公司 聯系人:蘇郁康 電話:13878309688 環評單位: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施工 電話:1528967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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