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從化工廠搬遷建設一期工程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全本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偩汁h發〔2006〕28號)、《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從化工廠搬遷建設一期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進行公開,以接受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現有廠房位于從化市城郊街安園路2號,廠區占地面積170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主要生產四類產品:1、熱塑棉類產品;2、半固化棉類產品;3、膨脹膠類產品;4、乘用車整車隔音件。2006年4月,廣州帕卡已取得從化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從環批[2006]19號);2008年4月,辦理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從環監驗字[2008]第13號)。 根據從化市政府“退二進三”政策以及隨著各配套整車廠的擴能,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現計劃將現有廠房整體搬遷到從化明珠工業園(鰲頭工業基地),建設全新的廣州帕卡隔音件生產基地,搬遷后廠區總占地面積66666.7平方米(折合約100畝),總投資13500萬元,搬遷后共有10條熱塑棉生產線、8條半固化棉生產線、13條膨脹膠生產線,年產294萬套車用隔音件。項目采用一次性規劃,分期建設的模式,共分兩期建設,本項目為一期,總建筑面積21363.55平方米。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況 1、廢水情況 本項目的水污染源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廢水,在鰲頭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建成投入使用之前,經過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放;在鰲頭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建成投入使用之后,生活污水經隔渣處理、糞便污水經隔渣及化糞池處理、飯堂含油污水經隔渣隔油處理后,使其排放口的出水水質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鰲頭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周邊水環境影響很小。 2、廢氣情況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工藝廢氣和廚房油煙廢氣,工藝廢氣的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通過集氣罩收集,經加熱爐設備自帶的凈化裝置處理后(活性炭吸附),由煙管引致廠房樓頂高出地面15米排放,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最高允許濃度≤120 mg/m3,排放速率≤8.4 kg/h),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職工食堂油煙經靜電油煙凈化處理后,引致樓頂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3、噪聲情況 本項目的噪聲源主要是空壓機、生產設備等運行時所產生的噪聲。噪聲設備全部設在生產廠房內,經隔聲、消聲、減振等處理后,經距離衰減后傳至項目各邊界的聲級較小,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標準(晝間等效聲級≤65dB(A)),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固廢情況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廢油脂和廢活性炭: (1)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2)邊角廢料:發泡定型修邊產生的邊角廢料經定期收集后外售給相關單位。 (3)廢油脂:廢油脂屬于嚴控廢物,必須按照規定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廢棄食用油脂回收協議,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統一收集后交由該簽訂協議的單位進行處理。 (4)廢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中含有烴類的有機物質,屬于危險廢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編號為HW49。危險廢物須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統一收集并妥善處置。 經上述措施處理后,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三、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環保相關意見和意見,并留下您的聯系方式(包括姓名、聯系電話),您的意見和建議將作為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必要的技術補充與完善內容,感謝您的參與! 四、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廣州帕卡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梁瑞勇 聯系電話:020-60189313 電子信箱:254602639@qq.com 五、環評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賴嘉雄 聯系電話:15017561894 電子信箱:342181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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