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sk1984190 于 2015-1-28 09:54 編輯
1.建設項目名稱 鎮賚縣河湖泡塘連通水源綜合利用工程 2、建設項目基本概況 該工程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 ①攔蓄水工程:利用二龍濤河原有堤防11km,新建泡塘圍堤32.56km,水閘3座,農道橋1座; ②引水工程:泡塘連通疏浚河(渠)11.9km,并對引水渠樁號9+880m-樁號11+917段進行膜袋護坡; ③泄水工程:新建節制閘3座。 ④灌溉工程:新建輸水渠道9條,總長35.7km,新建進水閘9座,由于個別煙田地勢較高故在后不臺、六家子、盛家圍子新建小型提水泵站3處。 3.環境影響評價(1)地表水環境 從年引水流量看,本工程對下游水文情勢的影響不大。 本項目用水為五家子灌區退水,由于吉林省地區施用農藥、化肥種類基本相同,因此采用有資料地區的類比法進行分析。據調查,水質中各污染物均可滿足一級排放標準,但COD、高錳酸鹽指數、BOD5和總磷、總氮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分別超標1.07倍、2.05倍、1.53倍、1.35倍、1.05倍。本項目引水主要用于農業灌溉,根據前郭灌區類比調查數據,水質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指標要求。 (2)地下水環境 項目區的開發建設,灌排水渠系形成并得以配套完善,一方面將使大量的灌溉水入滲補給地下水,另一方面排水設施不斷排泄地下水,循環速度加快使地下水循環條件和地下水水質轉好,同時也改善了階地和漫崗地段的地下水環境,使干旱得到緩解,風沙得以固定,作物和植被的生長環境向良性化發展。項目區建設對澇區農牧業環境的改善作用尤其顯著,另一方面項目區開發使更多的地表水通過渠首進入項目區,并將引起水田灌區及周邊接壤地段地下水位的抬升。 (3)土壤環境 本項目實施后,通過全面實施泡塘蓄水,項目區的農業生產條件將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將大幅度提高。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后,對項目區發展生態農業提供了有利條件,實施土壤改良改造,利用秸稈還田措施培植地力,增加灌溉面積。改善了耕作生產條件,增加了地表植被覆蓋率,減少水土流失。生態系統由草甸改變為水田,改變原有土壤的成土過程,土壤屬性開始逐漸演變,逐漸演變成水稻土,成為高產土壤。在采取健全灌排體系、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新型農藥及現有施肥、施藥水平的情況下,項目區內土壤不會產生次生鹽漬化、沼澤化、貧瘠化或土壤重金屬累積。 (4)生態環境 莫莫格濕地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由于二龍濤河是季節性河流,年際分配不均,導致濕地近年嚴重萎縮,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河湖泡塘連通水源工程的開發可以反補莫莫格濕地生態用水需求。 莫莫格濕地是東方白鸛秋季遷徙的重要停歇地,也是世界東方白鸛秋季南遷的唯一集群地,秋季集群數量一般穩定在500-800只。同時也是白鶴春季遷徙的停歇地,白鶴主要的遷徙途經地是在嫩江、來自俄羅斯的白鶴進入我國東北地區后,沿嫩江而下,途經黑龍江省扎龍、林甸、吉林莫莫格、向海,沿遼河遷飛到遼寧等地。其它瀕危的鳥類也有很多種在此區棲息。本項目的建設可有效保障濕地的結構和生態功能,使其逐漸恢復良性循環狀態,對于保護珍稀瀕危鳥類的重要棲息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5)社會環境 1)占地對土地資源利用影響分析結論 永久占地將改變區域土地利用狀況,將不可避免地破壞被占土地的地表植被和生態環境,造成土地資源的永久損失。 2)臨時占地影響分析結論 施工臨時占地會破壞原有地表植被,改變原有地貌特征,對生態環境具有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從整個項目直接影響區來看,工程施工臨時占用的土地所占比例較小,只會在短期內產生影響,雖然施工過程中將破壞原有地表植被,給區域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但施工結束后,可通過及時拆除臨時占地上的設施,采取相應的措施恢復原有地表植被。 3)對區域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實施后,通過全面實施泡塘蓄水,項目區的農業生產條件將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將大幅度提高。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后,對項目區發展生態農業提供了有利條件。實施土壤改良改造,利用秸稈還田措施培植地力,同時可解決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直接增加農民收入。 (6)聲環境 機械噪聲對施工人員及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相對較小;而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為流動噪聲源,將對所經過的居民點產生一定不利影響,需要采取措施減輕對施工人員及附近居民聲環境的影響。 (7)對莫莫格自然保護區的影響
本項目的建設對莫莫格自然保護區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退水影響、施工期的粉塵、車輛的尾氣、噪聲、施工人員的生活廢水等,本項目均采取了有效措施,且隨著施工的結束,對莫莫格自然保護區的影響也就隨著消減。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野生動物覓食以及棲息地的影響,本項目建設可有效保障濕地的結構和生態功能,使其逐漸恢復良性循環狀態,對于保護珍稀瀕危鳥類的重要棲息地,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8)綜合結論 本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產業規劃,公眾認同,本項目及項目土料場、棄土場及臨時施工場地選址合理。只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要求來進行建設和管理,做到開發與保護并重,從而促進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發展。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從環境角度看本工程選址合理,建設可行。 4.公眾參與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公眾參與的范圍 (1) 對該項目建設內容的問題; (2) 最關心項目建設地點的環境污染問題; (3) 對本項目最關心的污染問題是什么; (4) 對環境影響報告的建議; (5) 對評價單位有何要求; (6) 項目建設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如何。 5.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可寄信或打電話提出自己的建議。 6.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 7.公眾參與辦法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名稱:吉林省林昌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長春市延安大路987號東煤公司后樓401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431-859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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