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安海鎮順興鞋塑加工廠年產80萬雙拖鞋項目 環評公示 晉江市安海鎮順興鞋塑加工廠委托本公司對“年產80萬雙拖鞋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環保廳轉發文件(閩環保辦[2013]75號)、泉州市環保局轉發文件(泉環保評[2013]48號)的有關規定要求,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年產80萬雙拖鞋項目 (2)建設單位:晉江市安海鎮順興鞋塑加工廠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晉江市安海鎮上垵村 (5)建設規模:年產80萬雙拖鞋。 二、項目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廢水:項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少,且經處理近期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排放標準,遠期達《城鎮污水處理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規定一級標準中B標準,對納污水域水環境影響小,水環境達功能區標準。 廢氣:項目拖鞋生產中貼合工序膠粘劑、處理劑、打粗產生的廢氣中集中通過排氣筒高空排放,擬建排氣筒高度為15m,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排放標準及福建省《制鞋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56-1996)表1一級標準限值(嚴格50%)要求。 項目運營產生的廢氣符合相應排放標準,對周邊環境空氣影響小, 環境空氣達功能區標準 噪聲:未引進設備應盡量選購低噪聲設備;設備安裝減振墊;加強設備維護,保持良好運行狀態。項目邊界環境噪聲可達到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不影響項目所在地聲環境達功能區標準。 固廢:本項目產生生活垃圾在廠內定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運往晉江市垃圾焚燒處理廠處理。項目一般固廢包括成型工序產生的塑料邊角料、顆粒物,該固廢分類收集后出售回收商回用;膠水、處理劑、稀釋劑溶劑使用后的空桶,由廠家回收。項目固廢經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項目運營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建設單位:晉江市安海鎮順興鞋塑加工廠 聯系人:朱總 電話:略 通訊地址:晉江市安海鎮上垵村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廈門新綠色環境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許工 電話:略 傳真:0592-5117939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準備階段: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重點評價項目,確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階段:環境現狀調查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并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3)報告編制階段: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種資料、數據,得出結論,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調查內容主要針對本項目對社會、環境影響比較敏感的問題。 (1)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 (2)本項目的建設方案是否可行; (3)公眾對本項目的選址意見; (4)對本項目建設所持的意見和建議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發表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