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 新上噴涂線及起動機生產項目第二次公示 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根據市場需求、企業發展需要及濰坊市總體規劃,擬投資建設新上噴涂線及起動機生產項目,現將有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新上噴涂線及起動機生產項目 2、建設單位: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 3、建設地點:濰坊綜合保稅區高新三路與桃園街交叉口西南角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4、建設性質:新建 5、建設內容及規模:該項目在公司現有廠區內進行,廠區占地面積35113m2,現有廠區總建筑面積為36000m2,其中車間一建筑面積11844m2(約5000m2空余),車間一配套辦公樓(3F)建筑面積5076m2,車間二建筑面積11844m2(空),車間二配套辦公樓(3F)建筑面積5076m2(空),實驗樓(3F)建筑面積為2160m2。廠區現有廠房及配套設施余量部分完全可以滿足該項目需求,無需新建。 該項目共購置生產設備42臺(套),在車間一發電機生產線新上噴涂線,在車間二及配套辦公樓(3F)進行起動機生產及辦公。項目建成后將實現年產起動機50萬臺。 6、投資總額:總投資4400.00萬元 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廢水 本項目實行雨污分流,排放廢水量3.58m3/d,984.65m3/a。從水質上看,擬建項目排入管網廢水:COD≤500mg/L、氨氮≤45mg/L,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中A等級標準。排入污水處理廠的COD為0.36t/a、氨氮0.026t/a,經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COD<50mgL,氨氮<5mg/L)后排入浞河。本項目最終排入浞河的COD量為0.049t/a、氨氮量為0.005t/a。 2、廢氣 (1)油漆廢氣 靜電噴漆工序在靜電噴漆室內進行,噴漆室內帶有電烘干設備,會產生噴漆廢氣及烘干廢氣,廢氣中主要污染成分為非甲烷總烴。噴漆和烘干之間軌道輸送,根據同類企業調查,噴漆過程溶劑揮發量約為40%,烘干過程在60%以上,靜電噴漆在密閉間內進行,噴漆室設置負壓系統,廢氣下送風、上抽風,噴漆廢氣經引風機經水簾引入漆霧鋼絲過濾網+活性炭吸附裝置+15m排氣筒,此過程有機廢氣收集效率較高,本次環評按照99%計算。烘干工段上部設置集氣罩,收集效率按90%計,上設活性炭吸附裝置,同樣設置負壓系統減少無組織廢氣的排放。 擬建項目轉子總成及定子總成噴漆工序采用箱式全密閉噴漆機,根據同類企業調查,噴漆過程溶劑揮發量約為40%,噴漆工件自然晾干。噴漆廢氣經引風機引入水簾之后經噴漆機自帶集氣罩收集后引入漆霧鋼絲過濾網+活性炭吸附裝置,最終匯入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浸漆機自帶電烘干系統,浸漆工序使用絕緣漆,浸漆過程及烘干過程會產生油漆廢氣,本次環評總計為浸漆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甲醇、乙醇、苯乙烯、非甲烷總烴等。浸漆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最終匯入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2)焊接廢氣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焊接工序會產生焊接廢氣。焊接廢氣所含污染物主要是焊接煙塵,項目焊接為固定工位焊接,焊材用量約8t/a,根據《焊接車間環境污染及控制技術進展》(上海環境科學),焊接煙塵產生量為5~8g/kg,因此,擬建項目焊接煙塵的最大產生量約為64kg/a。根據生產車間焊接工序所設集氣罩配帶的引風機的風量1200m3/h、每天工作時間8h、年工作275天及焊材的用量計算,焊接廢氣產生量264萬Nm3/a,產生濃度為24.24mg/m3。焊接廢氣通過焊機自帶凈化設施凈化(凈化效率≥90%),凈化后由集氣罩收集并經車間頂部15m高排氣筒排放。引發風機風量為7600m3/h經計算,焊接廢氣排放量3344萬Nm3/a,焊接煙塵排放量為6.4kg/a,排放濃度為0.19mg/m3,可以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中標準(其他塵源≤30mg/m3)。 (3)油煙廢氣 擬建項目新增勞動定員100人,按每人每天消耗30g食用油計,擬建項目年耗食用油量為0.825噸。據類比調查,不同的燒炸工況,油煙氣中煙氣濃度及揮發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揮發量為總耗油量的2.83%,經估算,擬建項目飲食油煙產生量為0.085kg/d、23.35kg/a。項目共設基準灶頭2個,每個灶頭油煙產生量為600m3/h,每日運行4小時,年運行275天,因此,油煙廢氣產生量為132萬Nm3/a,油煙廢氣產生濃度為17.69mg/m3。食堂設有1個廚房煙道,并配套安裝1臺油煙凈化器,飲食油煙經收集后進入油煙凈化器處理,油煙凈化器配有引風機,引風機的引風量為8400m3/h,因此,項目最終的廢氣排放量為924萬Nm3/a,油煙凈化器對飲食油煙廢氣中污染物的去除效率為85%,因此,擬建項目飲食油煙排放濃度為0.38mg/m3、排放量為3.50kg/a,油煙廢氣經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DB37/597-2006)表2、表3中小型標準(即飲食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5mg/m3,凈化設施去除效率≥85%)。 綜上,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周界外濃度限值標準;甲醇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周界外濃度限值標準,苯乙烯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標準值及表1中二級(新擴改)標準值,乙醇排放參考估算值;焊接煙塵排放執行《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中相應標準;飲食油煙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DB37/597-2006)表2、表3中小型標準。 3、噪聲 擬建項目主要噪聲源電子壓機、車床及精車機等機械設備運行過程產生的噪聲,單臺設備噪聲值范圍在70~95dB(A)之間。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底座安裝減振墊,以降低噪聲強度;車間設備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局部減震、隔音等措施處理,并置于室內。經采取以上措施后,各設備噪聲級大大降低,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產過程產生的邊角料S1、殘次品S2、廢切削液S3、廢油漆包裝材料S4、漆渣S5、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S6、污水處理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泥S7及生活垃圾S8、隔油池產生的廢油脂S9等。 (1)擬建項目邊角料S1產生量為10t/a,殘次品S2產生量為5t/a,該部分固體廢物經收集后全部外售綜合利用。 (2)擬建項目廢切削液S3產生量為1t/a,屬于危險固廢,廢物類別為HW08廢礦物油;漆渣S5產生量為9.0745t/a,屬于危險固廢,廢物類別為HW12染料、涂料廢物;廢活性炭產生量為16t/a,每月更換一次,每次更換量為1.6t,活性炭中含有甲醇、乙醇、苯乙烯、非甲烷總烴等成分,屬于危險固廢,廢物類別為HW49其他廢物;污水處理站污泥產生量為2.8t/a,屬于危險固廢,廢物類別為HW49其他廢物。上述危險廢物委托濰坊佛士特環保有限公司處置。 (3)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絕緣漆及水性漆產生廢油漆包裝材料S4,產生量為8t/a,屬于危險固廢,廢物類別為HW49其他廢物,該部分固體廢物由供貨廠家回收綜合利用。 (4)擬建項目生活垃圾按0.5kg/人·d計,則生活垃圾產生量13.75t/a;廚房隔油池產生廢油脂0.30t/a。該部分固體廢物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該項目選址位于濰坊綜合保稅區高新三路與桃園街交叉口西南角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根據總體規劃,本項目選址符合當地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性質要求;該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該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實現了廢水、廢氣、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固體廢棄物全部處理,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如需了解有關詳細內容,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期限為2015年02月14日至02月23日。 建設單位: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陳朋之 聯系方式:15610592005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北京中科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 人:劉工 地 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龍河路2號 郵 編:100022 六、征求意見的范圍和注意事項 本次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是項目周圍可能受工程排污影響的村鎮居民、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等的意見和建議。 注意事項:目前本項目正處于環境影響評價階段,為使廣大居民,尤其是項目廠址周圍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項目,特發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對項目廠址周圍環境污染狀況的認識程度及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請您認真如實回答調查問卷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方式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調查問卷的形式,公眾亦可通過電話、書信或E-mail進行意見表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調查自2015年02月14日至02月23日。 濰坊佩特來電器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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