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馬鞍山高鐵站片區市政路網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公眾參與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桐梓縣馬鞍山高鐵站片區市政路網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桐梓縣馬鞍山高鐵站片區市政路網工程項目 2、建設性質:新建 3、建設單位:桐梓縣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4、項目概況:桐梓縣馬鞍山高鐵站片區市政路網工程項目是新區內骨干道路,位于桐梓縣縣城東南側。該路網道路多呈南北走向或東西走向,本路網工程共設置了22處路口平交,3座大橋,無涵洞及隧道工程。該項目屬于城市次干道II級, 1號路、2號路、3號路為城市主干道;4號路、5號路、6號路為城市次干道,路線線型與規劃線型相符。路網交叉布置。工期為2年(24個月);位于遵義市桐梓縣婁山關鎮鞍山村,全長5661.851m。 貴州省桐梓縣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國策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社會環境影響 本項目的實施是桐梓縣城市發展的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一個補充和完善,也完全符合桐梓縣城市規劃和發展,該項目的建成,將完善城市規劃和基礎設施,提高道路沿線土地開發利用價值,吸引投資,帶動桐梓縣城市及整個區域的商業發展,改善生活居住環境,同時也能夠緩解周邊其他道路行駛的交通壓力。因此對桐梓縣的路網完善及交通環境改善有著重要的意義。 2、生態景觀影響 項目施工期的臨時占地、工程棄土、挖除樹木等均會對當地生態景觀造成一定影響,但這種影響是短暫的,將隨著工程施工的結束而消失。 項目建成后,將對新建道路加強綠化比重、合理配置,可起到保護路面、減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塵埃與交通噪聲、調節改善道路小氣候等綜合的環境效益,進而改善沿路的景觀環境,起到美化路容的作用。 綜上所述,項目的建設對當地生態景觀帶來積極的影響 3、水環境影響 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于: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在施工中只要加強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基本不會對項目附近東門河水體造成污染。 營運期,廢水主要來自于沿線初期雨水,對于初期雨水,全線實施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在特殊路段,設置警示牌,必要時可設置在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危險品車輛行駛的標志牌。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營運期對區域水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4、大氣環境影響 施工期,施工現場的揚塵將對沿線環境空氣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這種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結束后,將不再存在,施工過程中在按照本評價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后,將可以有效控制項目施工產生的大氣污染影響。 營運期,各路段NO2、CO預測濃度均能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聲環境影響 施工期,現場噪聲主要來源于筑路機械作業和車輛運輸產生的噪聲。根據類比分析,在距施工場界平均約5-30m的范圍內,施工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大。本工程沿線有多處居民點尚在該范圍內,建議施工單位精心組織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可能將居民點附近100m范圍內的路段安排在晝間施工,并在施工時采取圍護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聲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 項目建設后,隨著車流量的增加,交通噪聲影響將逐步增強,不同路段的噪聲影響也各不相同,因此將導致沿線局部范圍內聲環境質量下降,夜間受交通噪聲影響尤為嚴重。因此,本次評價中,要求項目單位對沿線范圍的居民住宅前加大綠化密度,必要時候,設置聲屏障等措施,降低項目運行中交通噪聲的影響。 4、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 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土石方挖掘產生的棄土,房屋拆遷產生的建筑垃圾、施工營地產生的生活垃圾等;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來自行駛車輛拋灑的垃圾、事故時被遺棄的廢物等。施工期和營運期固體廢物按本評價要求采取相應的綜合利用、處理、處置措施后,部分固體廢物可以變廢為寶,固體廢物所產生的環境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社會環境保護措施 在本項目正式施工前,公路建設單位和涉及到拆遷的當地政府,要成立拆遷辦公室,并制定合理有序完備的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安置計劃,對拆遷戶應做到逐戶核實,了解拆遷戶的具體要求,采納公眾合理的意見,配合當地政府妥善解決征地、拆遷后的農民、個體經營者的生活和經營,嚴格落實有關征地、拆遷及在安置的各項政策,以減緩本工程征地、拆遷帶來的不利影響。 2、城市生態景觀保護措施 施工營地、渣場嚴禁設在距河岸邊200m范圍內;施工便道應盡量利用村莊自然道路進行施工運輸;料場應盡量選在征地范圍內;新修臨時施工便道和施工場地應在施工結束后馬上清理整治,恢復植被。合理選擇棄渣場的位置,并做好相應的防護和恢復工作等。 項目建成后,要以采用鄉土物種、喬灌草結合為主,與當地方護林帶相配合,搞好綠化,進行生態恢復。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員的生活廢水禁止不經處理隨意排放。生活污水可通過化糞池,集中處理;洗滌廢水可以通過修建砂濾池,經過濾后排入附近溝渠,確保施工期廢水不對周圍水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營運期,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雨水管道,禁止初期雨水直接排入天門河、南溪河,設計初期雨水截流系統,初期雨水經截流后,進入城市污水管網,后期雨水可排入雨水管網。制定風險事故應急計劃,加強對運輸危險品車輛的管理。 4、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便道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有條件的采取砼路面;合理選擇施工作業場地,灑水抑塵;各建材堆場應采取遮蔽擋風措施,灑水保濕,減少揚塵。 營運期,嚴格執行國家的汽車尾氣排放標準,加強車管執法力度,減少尾氣污染物排放;加強道路管理及路面養護,灑水減少揚塵; 5、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活動,減少施工噪聲影響時間;施工中選用效率高、噪聲低的機械設備,并注意維修養護和正確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狀,從源頭削減噪聲;施工營地、料場等施工場地應遠離環境保護目標。 營運期,本次評價提出對噪聲超標的敏感點加加大綠化、建筑更換通風隔聲窗和營運中跟蹤監測等措施。對沿線30m范圍內的居民住宅加裝通風隔聲窗,對50m以外的居民住宅加大綠化措施。 6、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必須按規定辦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續,獲得批準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納地點棄土。施工車輛的物料運輸應避開敏感點的交通高峰期并限制在規定時段、路段內進行。車輛裝載適量,加蓋遮布,做好外部清洗圍隔保護,沿途不漏泥土、不飛揚。實施全封閉型施工,盡可能使施工期間的污染和影響控制在施工場地范圍內,盡量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對營運期所產生的生活垃圾應分類收集后及時交環衛部門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于可資源化的成分應盡可能回收,公路沿線樹木花草產生的綠化垃圾較為分散,可通過定期人力清掃或機械清掃的方式加以定時收集,再送入收集車輛,不能就地焚燒處理。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符合《桐梓縣馬鞍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08-2020)》中相關要求;項目的建設對進一步完善新區交通條件,加強其與周邊的聯系和溝通,促進當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項目在工程方案擬定和比選時充分考慮了經濟、環保和技術可行的原則,做到了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在設計期、施工期和營運期分別根據設計文件和本評價所提供的建議和要求,針對社會環境、生態環境、聲環境、水環境、大氣環境等采取了一系列環保措施后,將可有效控制本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綜合考慮,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本次評價認為:在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措施以后,工程的環境影響可降低到最小。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桐梓縣馬鞍山高鐵站片區市政路網工程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3日在有關網站查詢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必要時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更多相關補充信息。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公眾參與調查的范圍 本項目公眾參與調查的范圍為項目建設所涉及的企業等,調查的對象主要是項目所在區域的居民、工人、學生等。 2、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主要事項:對建設項目實施、選址的意見;項目建成后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對項目造成的不利影響的接受程度;對項目所采取的環保措施的建議;對項目建設有何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以及桐梓縣環保局提出。 (1)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貴州省桐梓縣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桐梓縣婁山關鎮和平路自來水公司六樓 郵編:563200
聯系人:王工 電話:18184210825 (2)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北京中科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萬象國際AC棟3單元19層8號 郵編:550003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如果對本建設項目存在任何建議或意見,請于2015年2月13至2015年3月3日內提出。 貴州省桐梓縣城市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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