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部地區河湖連通工程白城市東湖濕地補水工程 一次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的有關規定,受建設單位委托,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森林生態環境與保護研究所承擔了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性文件的有關要求,對該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內容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環保建議。 一、建設項目概況 吉林省西部地區河湖連通工程范圍包括白城地區及松原地區的八個縣市。本工程為吉林省西部河湖連通工程的一部分,白城市東湖濕地補水工程從洮兒河引水,利用新開河北股經鶴鳴湖、天鵝湖、東湖補水渠進入東湖,給東湖補水。本項目總投資11098.42萬元,工程建設內容為鶴鳴湖防護工程、新開河北股B13+500~B23+528m段補水渠工程及東湖圍堤工程。 工程設計鶴鳴湖護坡工程,長度4.251km;擬建補水渠1條,即東湖補水渠,全長23.676km,本工程只勘察樁號(13+500.00~23+576.00m)段,長度10.076km。擬建東湖圍堤長度1.5959km,建筑物1座,即東湖進水閘。 二、環評工作程序 白城市水利局現已正式委托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編制《吉林省西部地區河湖連通工程白城市東湖濕地補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工作程序如下: ⑴ 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 ⑵ 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研究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技術文件及其他文件,進行初步環境狀況調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⑶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篩選確定評價重點; ⑷ 環境現狀調查及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⑸ 環境影響預測; 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 ⑺ 公眾參與調查; ⑻ 給出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提出環境保護措施與建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 三、項目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內容 ⑴ 總論;⑵ 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概況;⑶ 擬建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⑷ 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⑸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⑹ 污染防治對策;⑺ 清潔生產分析;⑻ 公眾參與評價;⑼ 環境經濟損益分析;⑽ 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⑾ 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和選址的合理性分析;⑿ 評價結論。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為項目建設是否合理、環境影響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發布10日內,歡迎關心項目建設的人士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公眾可通過電話咨詢方式提出意見并得到答復。 歡迎關心項目建設的人士對項目建設提出有關建議。 五、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名稱、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白城市水利局 聯系人: 張先生 聯系電話:18643006337 環評單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森林生態環境與保護研究所 聯系人:盧女士 聯系電話:13214415012 白城市水利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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