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經濟區東部智能物聯港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信息公示(第2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粵環[2007]99號)等規定與要求,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過程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開展公眾參與。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工程的態度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原經濟區東部智能物聯港建設項目 項目概況:中原經濟區東部智能物聯港建設項目位于河南省商水縣產業集聚區周商路西側,項目總用地面積400畝(約2664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301523萬平方米。含庫房8萬平方米,包裝作業區12萬平方米,集裝箱堆場4.9萬平方米,包含信息處理中心大樓3萬平方米,交易配套設施5.5萬平方米。規劃容積率1.06,建筑密度41.5%,綠地率18.9%。項目總投資額約7.2億元。 功能業態規劃:集商品貿易、產品展示、會展、電子商務、信息交流、倉儲物流、金融服務為一體的大型綜合商貿物流園,成為豫東南最大的商貿物流基地。二、主要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環境影響 本工程施工期的環境影響,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廢水對水體的影響。廢氣:工機械排放的尾氣和土方開挖、材料運輸及裝卸產生的粉塵等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噪聲:施工機械和機動車輛產生的噪聲。固廢:主要為棄土、棄渣和淤泥,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營運期的環境影響,污水:綜合廢水經預處理后排入周口市沙南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排入清水河。廢氣:停車場廢氣、垃圾房臭氣等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噪聲:各類風機、冷卻塔、機動車噪聲、營業噪聲對周邊的影響。固廢:員辦公生活垃圾、商鋪營業生活垃圾等。 擬采取環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池處理,生活污水經生化處理設備處理后達標排放。(2)廢氣防治措施:對現場和主要運輸路線灑水碾壓,防止揚塵。(3)噪聲防治措施:現場采取白天施工,在設備選型時盡量選擇低噪聲型設備,做好吸音、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4)固廢防治措施:棄土、棄渣和淤泥不具毒性,直接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營運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綜合污水采用化糞池進行預處理,通過市政排污管道納入周口市沙南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2)廢氣治理措施:停車場廢氣、垃圾房臭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3)噪聲:在設備選型時盡量選擇低噪聲型設備,做好吸音、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4)固廢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專人統一收集,并與城區環衛站簽訂協議,由環衛站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置,廚余垃圾交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三、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項目在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以及本報告書所提的有關環保措施的前提下,確保各種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和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達標排放,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的原則,制定應急計劃和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相關資料查閱的方式 (1)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周口華耀城由中國城鄉控股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耿工 聯系電話:13903878791 地址:廣州市光塔路84號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本項目可能造成直接、間接的環境影響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居民。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七、公眾索取環評報告簡本及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信息有效期自2014年9月3日至9月17日,信函以郵戳為準。公眾可于有效期內,可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對本項目提出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建設單位:周口華耀城由中國城鄉控股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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