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明申肥業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酵素有機肥生產線項目 第二次環評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相關要求,對“巫溪縣明申肥業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酵素有機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3000m2,擬新建廠房及配套用房3030m2,其中廠房建設1500m2,生產配套用房建設1530m2;購置相應生產設施設備,形成年產5萬噸有機肥生產線。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 擬建項目的廢氣主要為混合攪拌廢氣(臭氣)、發酵廢氣(水蒸氣、CO2、臭氣)、篩分廢氣(粉塵)及烘干廢氣(SO2、NO2),混合攪拌廢氣、發酵廢氣、篩分廢氣均為無組織排放,且為間歇排放;烘干過程中的燃煤廢氣采取重力脫硫+鈉-鈣雙堿法[Na2CO3-Ca(OH)2]脫硫工藝,脫硫后燃燒廢氣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2)廢水 擬建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生產過程中用水除蒸發外全部進入產品不外排,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水。 3)噪聲 主要為制粒、破碎機、篩分機、風機等運行噪聲、進出運輸車輛噪聲等。 4)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篩分過程中的大顆粒物料,大顆粒物料返回發酵間繼續發酵不外排;廠區工人產生的生活垃圾及少量旱廁污泥;另外產生少量有機肥包裝廢物。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 攪拌廢氣、發酵廢氣、篩分廢氣等均為無組織排放,采取加強車間通風;烘干過程中的燃煤廢氣采取重力脫硫+鈉-鈣雙堿法[Na2CO3-Ca(OH)2]脫硫工藝,脫硫后燃燒廢氣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2)廢水 擬建項目生產用水在生產過程中部分經蒸發以物理形態進入大氣環境,其余全部進入產品,沒有生產廢水外排。因此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旱廁收集后,供周邊農戶農灌,生活廢水不外排,因此本項目廢水不會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3)噪聲 項目各機械設備經過降噪、隔聲及合理安排生產時間等措施后,可以達到排放標準,對外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篩分過程中的大顆粒物料,大顆粒物料返回發酵間繼續發酵不外排;廠區工人產生的生活垃圾及少量旱廁污泥,旱廁污泥用作周邊農戶施肥,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另外產生少量有機肥包裝廢物,外賣回收公司使用。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選址符合要求。項目得到公眾的支持,無反對意見,只要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環保對策措施,可以實現“清潔生產”、“總量控制”和“達標排放”的環保目標,將周邊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滿足當地環境功能要求。初步分析,擬建項目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的10個工作日內,到本項目的環評單位及建設單位查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簡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意見的范圍:擬建項目所在地周邊的居民及企事業單位。 2、主要事項:公眾應客觀、真實地反映對項目建設的環保方面的意見,提交書面意見時應簽名。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輔以網絡、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的2015年5月19日-2015年6月1日期間10個工作日內,以問卷調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提交書面意見,逾期不再受理。擬建項目全文公示時間暫定于2015年6月12日。 九、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巫溪縣明申肥業有限公司 地 址:巫溪縣塘坊鎮金龍村 聯系 人:杜總 聯系電話:15334601888 十、環評單位情況 環評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學院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國環評證甲字第3101號) 單位地址:重慶市渝州路79號 聯系 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1852382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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