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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海東山地新城城市森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大理海東山地新城城市森林建設項目 建設規模:本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為125225.967m2,項目區總建筑面積232794.4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77110.77m2,地上不計容建筑面積7304.02m2,地下建筑48379.63m2。地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積122936.04m2,商業建筑面積34221.82m2,配套用房建筑面積3906.26m2,幼兒園建筑面積4684.70m2,停車樓建筑面積11361.95m2。項目總用地容積率為1.41,建筑密度約28.39%,綠地面積43875.30m2,綠地率約35.04%,總戶數1276戶,機動車停車位2207個。 建設內容:包括住宅、幼兒園、商業和配套服務用房等。 建設地點:大理市海東新區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大理海東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二、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 施工期: (1)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對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是基建過程地面揚塵污染,污染因子為TSP。主要通過及時灑水降塵、采取封閉車輛運輸,在旱季風大時對施工場地內堆放的建筑材料及廢渣土采取覆蓋等措施來減輕其產生量。 (2)對水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包括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主要通過臨時沉淀池處理后作為混凝土養護用水及施工作業面降塵用水,不外排。 (3)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的噪聲主要來自于各種施工機械和車輛運輸產生的作業噪聲,以及打樁作業的噪聲。主要通過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及距離衰減等措施進行處理。 (4)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間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廢渣土、裝修廢料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產生的建筑垃圾按相關要求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5)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主要是在工程建設期由于工程挖損破壞及占壓地表、使其地貌、植被、土壤發生變化而引起的,屬典型的人為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根據地形地貌完善周邊必要的臨時排水系統;施工開挖土石方直接用于填方工程或集中堆放;施工結束后,應及時進行回填,回填時應分層壓實,回填料盡量采用基坑開挖的可利用料。 營運期: (1)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廢氣主要來源于廚房燃氣廢氣、停車場廢氣以及中水處理站和垃圾房運行時產生的臭氣。項目使用清潔燃料煤氣作為廚房燃料,廢氣產生量較小且污染源分散,經大氣擴散后無影響;停車場廢氣通過風機置換空氣后導出地面排放,垃圾系統通過采用封閉和半封閉的形式運行、合理布局,以及通過綠化阻隔等措施之后。廢氣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2)對水環境的影響: 項目將建設化糞池和隔油池對本項目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處理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A等級后,排入污水管網,進入大理第二(海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對聲環境的影響主要有水泵、風機等設備的運行噪聲;人員等產生的社會噪聲;停車場產生的交通噪聲。通過距離衰減、隔聲降噪處理,以及綠化景觀的阻隔之后,項目場界噪聲可達標排放。 (4)固體廢棄物: 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化糞池污泥。項目將采取垃圾分類、及時清運的措施進行治理。項目將設置標準垃圾分類收集箱,用字體和不同顏色進行標識,并委派工人及時清掃地面和清運垃圾。項目運營期垃圾委托城市環衛部門日產日清。化糞池污泥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每季清淤一次。 經以上措施治理后,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對環境所造成的危害及影響程度; (3)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4)您對環保部門審批該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 (5)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在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 五、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大理海東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5894520992 傳真: (2)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學研究設計院 郵編:650221 電話:0871-6511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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