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擬投資8928.92萬元在株洲縣建設株洲縣南洲大道南延段擴寬工程,本道路路線北起S313的03號道路,南至駕考中心南端。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株洲縣南洲大道南延段擴寬工程北起S313的03號道路,南至駕考中心南端。本項目建設內容為道路規劃紅線標準段寬度為40m,按照城市主干路實施,道路橫斷面布置為機動車道雙向 6 車道規模。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電、照明、通訊工程,景觀工程,綜合管線工程、交通設施工程及其它公用設施等。項目于2015年12月開始施工建設,預計2017年12月建成運營,施工期為2年。 本項目建成后,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環境保護的要求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從嚴要求,使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 建設單位:株洲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肖主任; 聯系方式:13807411510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承擔單位:湖南華中礦業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0731-28210923 傳真:0731-28210923 電子信箱:390031913@qq.com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在施工期有揚塵、噪聲等產生,如不采取措施對周圍局部空氣和聲環境將帶來一定的影響;項目在運營期有廢水等產生,如不采取措施將對項目區域水體水質造成一定的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對于“三廢”處理采用以下措施: 項目施工期會產生揚塵、噪聲等環境污染物。采取對施工場地灑水抑塵、配置工地細目滯塵防護網等措施防塵,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低噪聲機械設備、對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圍擋等措施降噪。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符合株洲縣總體規劃,符合土地利用規劃。項目產生的污染物經相應措施治理后均能達標排放;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廠界外大氣環境影響較小,廢水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能達到排放標準。固體廢物經環衛部收集后進行衛生填埋,不會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產生的污染物不會降低環境區規劃要求。 五、公眾參與意見的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保可行性意見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2、在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初稿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再次進行公告。 3、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后,查閱報告書簡本,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根據情況提供解答。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公眾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地方政府及其環保主管部門提出。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時間: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5日 株洲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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