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紅杉湖溫泉酒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環辦[2003]26號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行公示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對石林紅杉湖溫泉酒店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石林紅杉湖溫泉酒店項目 建設單位名稱:石林萬城旅游文化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地理位置:石林彝族自治縣中路旁(萬城阿詩瑪旅游小鎮一期以南) 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23030.98m2,總建筑面積為55937.0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49324.67m2,地下建筑面積為6612.40m2,綠化面積7439.01m2。項目主要為1棟主體建筑,包括21層高的主樓和位于其西面4層高的裙樓(一號公館娛樂會所)以及位于其北面室外溫泉區,經營內容主要包括住宿服務、餐飲服務、水療SPA服務、商場服務和娛樂服務。 二、污染物處理及檢測情況: 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餐飲廢水、水療SPA區廢水、辦公廢水、商場廢水、娛樂場所廢水、沖廁廢水、客房區廢水等,廢水產生量為743.76m3/d,產生的餐飲廢水經過三級隔油池處理后和生活廢水一起進入室外化糞池,經過化糞池處理達標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最后進入石林縣污水處理廠處理。經監測,項目產生的廢水中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均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B等級要求標準。 2、廢氣: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餐飲油煙、進出車輛的尾氣、備用發電機廢氣及化糞池、隔油池、垃圾收集箱等產生的異味。廚房產生的油煙經收集通過環保免檢油煙凈化器處理,再由油煙管道排放送至裙樓樓頂外排;異味經過加強管理,影響較小。 3、噪聲: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噪聲、車輛進出噪聲、人員運動產生的噪聲以及裙樓KTV噪聲。機械設備主要有水泵、風機、中央空調、電梯提升機等。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南廠界可達到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4類標準要求,即:晝間≤70dB(A),夜間≤55dB(A);其余廠界噪聲達到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要求,即:晝間≤60 dB,夜間≤50 dB。 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餐飲垃圾暫存在泔水桶,與餐飲廢油一起委托農戶進行清運處置;生活垃圾由石林瑞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統一委托清理處置;化糞池污泥由石林瑞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環衛部門及時清掏,固體廢物處置率100%。 三、報告表審批部門:石林彝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 四、公示時間 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止。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實施前后公眾對項目建設前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 六、反饋方式 建設單位:石林萬城旅游文化投資有限公司 管理單位:石林彝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方式:劉暢 13648830637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附件:《石林紅杉湖溫泉酒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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