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嘉聯創(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鐵工程用高分子防水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的有關規定,將項目情況、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和征求公眾意見的起止時間的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京嘉聯創(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鐵工程用高分子防水材料項目建于荊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荊南大道39號(荊門臺銀兩岸三地創業中心)。京嘉聯創(湖北)新材料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冊資金1000萬人民幣,是專注于為大型建設工程提供一體化材料解決方案的科技型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方案主要為新型高分子聚氨酯防水材料建設工程項目,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3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的4.1%。主要包括主體工程(生產車間),輔助公用工程(依托荊門臺銀兩岸三地創業中心的供水站、供電站,并自建供熱站、空壓站、檢驗室及機修間),貯運工程(原輔料庫、成品庫),辦公生活設施以及環境保護等工程。本項目的建設能夠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周邊居民就業,促進當地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規劃相符性
(1) 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項目為聚氨酯防水涂料生產,建設規模1000t/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該擬建項目屬于鼓勵類第十一條石化化工中“7、…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功能性外墻外保溫涂料等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涂料生…”,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
(2) 規劃相符性分析 建設項目位于荊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所占用地為工業用地,同時項目性質不屬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項目。
三、環境質量現狀
(1)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依據荊門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于2014年11月對楊樹港河段地表水質量的常規監測結果:河段各監測因子除氨氮、COD、BOD5超標外,其余監測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超標主要原因為楊樹港接納了城區生活污水和工業企業排放的廢水所致;由楊樹港污水處理廠總排口監測結果可知各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中一級B標準,說明隨著污水處理廠設備及工藝的整改完善,可大大削減楊樹港河段水污染物排放量,屆時區域水環境質量會進一步得到改善。
(2)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的相關規定,在進行項目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時可以引用項目鄰近區域近三年的有關資料。因此本項目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常規監測因子:SO2、NO2、PM10借用荊門市2014年荊門市環境質量監測統計資料中的掇刀區大氣監測資料。特征因子利用開易(荊門)服裝輔料產業園項目的監測數據(監測報告單號為荊環監字(2013)第(144)號),監測時間為2013年4月9日至15日。
引用的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及評價結果表明,評價區域常規監測點SO2日均值超標率0.56%、NO2日均值超標率1.2%,屬于偶然超標,PM10日均值超標率15.7%,由區域性的霧霾天氣造成;開易(荊門)服裝輔料產業園項目的三個監測點二甲苯和非甲烷總烴小時均值均達標,PM10日均值2#和3#點位超標率分別為0.14%和0.29%,由區域性的霧霾天氣造成。項目評價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3) 聲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荊門市環境保護監測站于2015年9月28日對本項目周邊聲環境現狀的監測結果,項目生產廠區廠界4個測點晝夜間噪聲等效聲級均在《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限值內。敏感點晝間噪聲等效聲級均在《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晝間70dB(A))限值內,但是夜間噪聲等效聲級均超過4a類標準限值(晝間55dB(A)),這是因為距離項目廠界較近的居民點處于荊南大道和G42滬蓉高速荊門段之間,且居民點與荊南大道邊界直線距離小于20m,與G42滬蓉高速荊門段邊界直線距離約為75m,荊南大道屬于城市次干路,其車輛通行噪聲必然會對居民點的聲環境現狀產生一定的影響。總體而言,評價區域聲學環境現狀較好。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反應釜清洗廢水、工藝廢水及循環冷卻廢水,反應釜清洗廢水為危險廢物,擬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工藝廢水及循環冷卻廢水均可作為清潔下水直接外排;產生的生活污廢水由廠區所在的兩岸三地創業中心自建的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開發園區污水管網。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原輔料進出料時聚醚、MDI等排放的有機廢氣、反應釜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含二氯甲烷的有機廢氣(VOCs),粉狀物料進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以及生活廢氣。有機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后經活性炭凈化器(凈化效率≥98%)處理后由21m高排氣筒排放;對于沒有進入集氣罩的有機廢氣,其濃度較低,屬于無組織排放,項目擬加強車間內通風換氣,安裝通風窗;生活廢氣通過凈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處理后通過排風扇排入大氣。
項目運營后,各預測點的環境噪聲均有所增加,環境敏感點為距離廠界南面120m以及距離廠界西南面188m的范家臺居民點,雖然其夜間聲環境現狀值有所超標,但考慮到本項目夜間不進行生產活動的實際情況,其夜間噪聲疊加本底值后不會發生變化。同時廠區主要設備在選型時,優先采用高效低噪產品;對無法采取隔聲、消聲及減振處理的場所,加強個人防護,配帶耳塞、耳罩等勞保用品,對主要噪聲源采取必要的隔聲、消聲等噪聲防護措施,并加強作業設備的維修保養。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產固廢以及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生產固廢主要為廢棄原料包裝桶、有機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以及包裝袋及導熱油爐產生的廢導熱油。廢棄原料包裝桶、廢活性炭及廢導熱油作為不同類別的危險廢物,擬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包裝袋可收集后賣給專門廢品回收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妥善處理。
五、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實行清污分流,生產廢水中反應釜清洗廢水為危險廢物(危險廢物代碼HW42),擬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工藝廢水主要為真空脫水工段形成的冷凝水,其與循環冷卻水中部分外排水均可作為清潔下水外排。
(2)廢棄原料包裝桶、廢活性炭及廢導熱油作為不同類別的危險廢物,擬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包裝袋可收集后賣給專門廢品回收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妥善處理。全部固體廢棄物達到合理處置的目的。
(3)有機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后經高效活性炭凈化器處理后由排氣筒排放;對于沒有進入集氣罩的無組織排放有機廢氣,項目擬加強車間內通風換氣,安裝通風窗來減輕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對生產時產生的主要噪聲源采取必要的隔聲、消聲等噪聲防護措施,并加強作業設備的維修保養。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設計規模能力為年生產1000t高鐵工程用新型高分子防水材料,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勵類第十一條石化化工中“7、…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功能性外墻外保溫涂料等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涂料生…”,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本項目的建設能夠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周邊居民就業,促進當地和諧社會的建設,符合荊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總體規劃要求。
本項目正常生產不可避免對環境帶來一定影響,但只要切實落實本報告中所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環境保護、生態保護建設,可將項目運營后的環境影響降到最低,從而為環境所接受。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居住在項目所在地周圍的居民及項目周圍單位的工作人員。
主要事項:對項目建設的了解程度;項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的影響如何;項目建設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公眾對項目建設的其他意見及要求。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發放公眾參與調查表、或上門與公眾訪談。
九、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京嘉聯創(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荊門市荊南大道39號
郵編:448000
聯系人:錢部長
聯系電話:15071331208
十、承擔環評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武漢工程大學
聯系人:方工
聯系電話:1597222625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693號
郵政編碼:430074
十一、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在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同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京嘉聯創(湖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漢工程大學 201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