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新塘城中村改造工程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粵環[2007]99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廣州市天河區新塘城中村改造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事宜進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廣州市天河區新塘城中村改造工程項目 建設地點:北起中華墓園、南至基督教堂、東至譚村、西至天河軟件園 投資總額:77.04億元 項目概況:廣州市天河區新塘城中村改造工程項目規劃為城中村改造后的村民復建住宅區,以居民住宅為主,配套商業服務、文教設施、社區服務、市政公用等工程。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為139.76公頃,總體毛容積率為2.23,總建筑密度為22.6%,綠地率44.08%,道路面積為27.78公頃。項目主要建筑內容為復建住宅100.34萬m2,公建配套6.02萬m2,復建物業56.62萬m2,公寓20.5萬m2,融資127.5萬m2。內部的公建配套包括文化活動站、居民健身設施、幼兒園托兒所、小學、中學、綜合醫院、衛生站、老年服務站點、托老所、物業管理中心、社區居委會、肉菜市場、公廁及垃圾收集站等。 二、建設項目污染來源簡介 施工期污染來源: 根據本項目特點及項目周邊的環境因素,其施工期主要的環境污染源包括:生態破壞、水土流失、施工噪聲、揚塵、固體廢物以及工地污水等,施工期影響具有暫時性的特點。 營運期污染來源: 本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來源包括居民生活污水、餐廳廚房含油污水,發電機燃油尾氣、餐廳廚房油煙廢氣及機動車尾氣,備用發電機、變壓器、水泵、風機等機電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及汽車噪聲,生活垃圾和餐飲垃圾等固體廢物。 三、污染防治對策: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對于施工期環境影響,建設單位應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施工隊的施工方式和施工管理應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地周圍環境的安全、安靜、清潔。借鑒其他工地的經驗,可采取的污染防治對策包括:文明施工,利用合適的材料,將工地與外界隔絕起來,減輕對周圍的影響;嚴格遵守施工管理有關規定,在居民休息時間(尤其是在午休、夜間睡眠時間)不得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合理安排設施的使用,減少噪聲設備的使用時間。對施工產生的余泥、廢棄材料等,應盡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或傾倒至指定地點。施工場地適當灑水防塵。設置污水臨時處理池,對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及工地各類污水進行隔油隔渣、沉淀等處理。 運營期污染防治措施: 1.根據環境管理的要求,本項目產生的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處理、洗手污水經隔渣處理、糞便污水經隔渣及三級厭氧化糞池處理,然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獵德污水處理廠,經該污水處理廠進一步深度處理達標后排入珠江前航道,不會對納污水體帶來明顯的影響; 2. 餐廳廚房油煙采用煙罩收集,再經靜電除油裝置進行二級處理后,再由預留內置隔熱煙井引至樓頂高出天面3米朝南排放,在高空風力稀釋作用下,不會對周圍環境及項目自身產生不良影響; 3. 發電機燃油尾氣經水噴淋洗滌凈化(噴淋水中加入表面活性劑)處理后,再通過內置煙井引至樓頂高出天面3米朝南排放,發電機尾氣經此外排后,在高空風力下稀釋擴散,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周圍敏感點以及項目自身的影響均不會明顯; 4. 地下車庫設置機械送排風系統,避免污染物在室內聚集。排風口沿地下室邊線設置,地面排風口位置均為項目綠化帶,有較大的擴散空間。通過上述措施后,地下室機動車尾氣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和項目自身產生明顯影響; 5. 對于備用發電機、水泵、風機、鍋爐等設備噪聲,將其放置地下室專用機房內,并上述設備進行隔聲、消聲、吸聲及減振處理; 6. 垃圾轉運站封閉作業,站內噴灑除臭劑,站點四周設置綠化帶隔離,地面及垃圾桶等容器及時清洗消毒,降低垃圾臭味影響; 7.一般生活垃圾定點統一收集,然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餐飲廚余垃圾應另行收集,定期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報告對建設項目擬建址及其周圍地區進行了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調查與評價,對項目的產排污情況進行了估算,分析了外環境對本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了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在達到本報告所提出的各項要求后,本項目的建設對環境將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主要面向廣州市天河區新塘村村民及當地企事業團體(如村委、學校、工商業主等)征求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為: ①您是本項目建設范圍內哪方面的人群?②您是否了解本項目的建設?③您現在居住區域的環境質量如何?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④您認為片區改造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是否有利?⑤您認為片區改造對當地群眾生活質量的影響如何?⑥您是否了解相關征遷補償政策?⑦您是否服從征地拆遷和重新安置?⑧您對征遷安置補償有何要求?⑨片區改造施工中您關注的環境問題是?⑩您對可能受到的環境影響的基本態度等。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從旁取閱調查表或通過來電、來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回公眾參與調查表,回函或者提交書面意見等,對本項目提出環保方面的意見或建議。 評價單位:南昌市環境保護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中路130號 聯 系 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20-85516412
傳真:020-85515769
e-mail:gh.ep@163.com 建設單位:廣州市國營新塘農工商聯合公司、廣州市新合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新塘村 聯 系 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020-82372611 七、公告有效期 公告有效期從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30日。 南昌市環境保護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