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易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搬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告 襄陽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已基本完成中山市易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搬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對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限為2016年2月19日~2016年3月5日,共10個工作日。公告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中山市易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搬遷擴建項目選址于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北工業區,項目原位于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北工業區聯昌噴霧泵公司旁,現搬遷至現址并進行擴建,搬遷后項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坐標為:N22°43′45.00″,E113°19′7.30″,選址位置也是位于南頭鎮升輝北工業區內,項目西面為晉合路、東進家具廠,東面為空地、韓寶生活電器廠,南面為晉普電器、菲斯頓熱能科技,北面為東旭路、聚洋金屬、大冠電器等。搬遷擴建后項目主要從事生產、銷售:橡膠制品、塑料制品;年加工塑料件600萬件、橡膠件3000萬件、硅膠件2000萬件,項目產品主要用于家電類配件。項目總用地面積3930m2,總建筑面積3930m2。項目員工有8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生產班采取一班制,每日工作8h,年工作日300天。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該項目建成后,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①營運期廢水有:生活污水;②運營期廢氣有:投料粉塵、工藝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惡臭);③營運期噪聲有:生產設備噪聲、原料及產品搬運過程的交通噪聲;④營運期固廢有:生活垃圾、廢邊角料、廢氣治理收集到的粉塵、廢機油、機油罐、廢氣治理產生的飽和活性炭等。經處理后均可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預計對環境不會產生很大影響。 三、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有關技術資料,通過初步工程分析,建設項目擬采取的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預期防治效果如下:(1)水污染控制措施: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南頭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達標后排放。 (2)大氣污染控制措施: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是煉膠車間過程產生少量的有機廢氣(其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惡臭)經有效收集后活性炭吸附治理后高空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注塑車間過程產生少量的有機廢氣(其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惡臭)經有效收集后活性炭吸附治理后高空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工藝粉塵經布袋收集后高空排放;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3)聲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布局,做好隔聲、減震、消聲等防治措施,在廠邊界外設置綠化帶,以減小對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防治對策:生活垃圾及其他一般固體廢物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生產廢料應交給其他單位回收或利用;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交由環保部門認可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進行回收處理。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建設單位如能按照本評價報告的要求,采用達到國內先進清潔生產水平的生產工藝、管理水平,落實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治理和處置設施,切實保證環境措施資金落實到位,做到環保“三同時”,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事項 范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該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中山市易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搬遷擴建項目內容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七、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①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建設單位名稱:中山市易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先生 電話:13392932838 地址: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北工業區 2016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