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編制的《昆明市五華區紅云耀龍康城社區衛生服務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審稿)》已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要求,為進一步征詢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結論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環境保護方面的寶貴意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昆明市五華區紅云耀龍康城社區衛生服務站項目 (2)建設地點 昆明市五華區紅云街道辦事處耀龍康城26幢1單元103號商鋪 (3)建設單位 昆明市五華區紅云耀龍康城社區衛生服務站 (4)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五華區紅云街道辦事處耀龍康城26幢1單元103號商鋪,屬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房屋使用權的獲取方式為租賃,該房屋共16層,其中1-2層為商業用房,3-16層為住宅,本項目位于第1、2層,房屋共160.72m2,項目區有獨立通道進入。本項目設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婦科專業、中醫科,項目不涉及手術,項目擬設13名醫護人員,每天接診人數約為20人。不涉及大型輻射裝置,無檢測項目。 二、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本項目為租用已建成商鋪作為項目經營場所,施工期僅對租用商鋪進行簡單的裝修改造及設備安裝等。本次環評介入時,項目施工期已結束,施工期環境影響已隨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故本次環評不再對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進行評價。 根據現場踏勘及調查,項目施工期未接到過任何相關投訴,同時也無任何施工期遺留問題,且項目環保設施已建設完成。 運營期: 1、廢水:運營期產生的污水主要是醫療污水,醫療廢水經消毒池消毒后與經消毒的沖廁廢水一起排入項目所在樓房附屬化糞池,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五水質凈化廠處理,廢水對環境影響很小。 2、廢氣:項目運營期異味主要由垃圾、廁所、污水處理設施等產生的異味,呈無組織排放,項目區所在地周圍無高大建筑物,無組織排放異味經自然稀釋擴散后對周圍環境空氣及保護目標影響較小。 3、噪聲:本項目無重大噪聲源,項目生活噪聲經墻體和距離衰減后阻隔對周邊影響很小。本評價認為本項目對聲環境影響很小。 4、固廢:本項目運營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均能得到100%處置,醫療廢物的貯存方式可滿足《昆明市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要求,處置率可達100%,對周圍環境影響達到最小化。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該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合理,場內平面布置合理。該項目的建設,能夠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對產生的廢氣、污水、噪聲、固廢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夠實現污染物的達標排放,不會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不會降低當地的環境功能。在嚴格執行有關環保法規和“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該項目能夠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發展。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該項目可行。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本工程環境保護有寶貴意見和建議,可于公告期內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和建議。 公示日期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 評價范圍內的受項目直接影響的區域 2、主要事項 公眾客觀、真實的反映對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提交書面意見時需要簽名。 3、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采用問卷方式、征求公眾意見、輔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 4、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5、索要報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報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過下載附件得到全本。 五、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聯系人:黃志堅 電話:15087175416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紅云街道辦事處耀龍康城26幢1單元103號商鋪 2、環評單位 環評單位: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工 電話:13422226253 郵編:510180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路84號 日期: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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