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 非金屬礦精深加工生產石墨新材料系列產品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受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承擔《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非金屬礦精深加工生產石墨新材料系列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對該項目的基本情況及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環保建議。 一、建設項目情況概述 1、項目名稱:非金屬礦精深加工生產石墨新材料系列產品項目 2、建設單位: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包頭市青山區包頭裝備制造產業園區新規劃區。 5、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65746.6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290萬元,所占比例約5.0%。 6、建設規模:年產等靜壓碳化硅石墨坩堝10000噸、核級柔性石墨密封墊250噸、核級密封填料250噸、核燃料元件專用石墨5000噸、核級高純石墨10000噸。 二、項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概述 廢氣:本項目排放廢氣主要為破碎粉磨、坩堝混捏攪拌、等靜壓成型、內串爐吸卸料、保溫材料篩分以及專用石墨產品包裝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炭黑塵;隧道窯產生的含煙塵、瀝青煙、苯并芘SO2、NOX廢氣;高純石墨生產項目加熱混捏過程產生的粉塵和有機廢氣;浸防潮瀝青、焙燒窯、浸漬爐、石墨化爐產生的含煙塵、瀝青煙、苯并芘廢氣,膨脹爐產生的含煙粉塵、SO2、NOX廢氣;內串爐提純產生的含氯化物廢氣;以及食堂燃氣產生的 SO2、NOx、煙塵以及在烹飪過程中產生的油煙。 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循環廢水、職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 固廢:本項目固廢主要為袋式除塵器收集的塵料、卸模修整過程產生的廢料、隧道窯定期更換的保溫材料和維修產生的廢耐火材料,電捕焦裝置捕集的廢焦油以及職工生活垃圾。 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空壓機、粉碎機、各種泵類等生產設備運行過程產生的噪聲。 上述產污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主要為產生的廢氣等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產生的廢水會對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影響,產生的噪聲會對場外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固體廢物可能對周圍的大氣環境、水環境產生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環保措施 (1)含塵廢氣 項目裝置區破碎粉磨、坩堝混捏攪拌、等靜壓成型、內串爐吸卸料、保溫材料篩分、膨脹爐、專用石墨產品包裝過程均配套設有袋式除塵器,粉塵和炭黑塵經除塵器收集后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中顆粒物、炭黑塵有組織排放要求,對環境空氣影響不大; (2)窯爐廢氣 隧道窯產生的含煙塵、瀝青煙、苯并芘SO2、NOX廢氣經高壓電捕焦油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二級標準的要求; (3)有機廢氣 高純石墨生產項目加熱混捏過程產生的粉塵和有機廢氣以及浸防潮瀝青、焙燒窯、浸漬爐、石墨化爐產生的含煙塵、瀝青煙、苯并芘廢氣經高壓電捕焦油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的要求; (4)內串爐提純廢氣 內串爐提純產生的含氯化物廢氣經堿液吸收后經25m高排氣筒排放,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的要求; (5)食堂廢氣 食堂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為燃料,對環境影響很小。食堂設置2 臺凈化效率大于80%的油煙凈化裝置,油煙經凈化后通過食堂煙道(8m 高)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的要求。 (6)無組織排放廢氣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的廢氣主要為瀝青和焦油儲罐的大小呼吸廢氣,裝置區揮發性物料瀝青、焦油、氯氣無組織揮發產生的廢氣,經加強管理后,無組織揮發產生的廢氣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標準的要求。 2、水環境影響 (1)冷卻循環水 項目循環排污水主要成分為SS和鹽分,為清凈下水,直接排入廠區雨水管網; (2)餐飲廢水和生活污水 經隔油池預處理后的食堂廢水與生活污水一同經園區污水管網進入北郊水質凈化廠處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限值。本項目廢水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 項目生產車間等均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不會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空壓機、粉碎機、各種泵類等產生的動力噪聲,其聲級一般在80dB(A)~100dB(A)。 通過對高噪聲設備聲源采取減振、隔聲、消聲降噪等綜合治理后,能夠有效地消減廠界聲級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 類區標準的要求。。 4、固廢環境影響 危險廢物:電捕焦收集的廢焦油采用專用容器收集,暫存于廢料庫,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 一般固體廢物:袋式除塵器收集的塵料和卸模修整過程中產生的廢料返回生產工序再次利用;內串爐、隧道窯、石墨化爐定期更換的保溫材料和廢耐火材料均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和餐飲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食堂廢油脂用專用收集箱收集,由有資質的單位定期清運處置。 同時,廢料庫的選址和設計均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的相關規定。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綜合利用和合理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包頭市城市總體規劃、包頭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包頭市青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計劃綱要,符合裝備園區的用地及產業規劃,廠址選擇和總圖布置合理。項目的建設可以帶動相關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采用了經濟、可靠的廢氣、廢水和固廢治理和處置措施,各項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在采取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措施后,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因此,本項目應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充分落實本評價報告中所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裝置投產后達標排放,則從環境保護角度看,項目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及承擔評價工作機構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馮總 聯系電話:13604736904 承擔環評單位:威海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陽 電話:0631-5234502 六、公眾參與的主要形式 為貫徹《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環發2006【28號】)的相關精神。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實行現場公眾告示制度。公眾調查內容詳見“公眾參與調查表”。如您能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意見,在環評報告編制過程中將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納。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1)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現狀的看法; (2)公眾對建設項目的預期; (3)公眾對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針對特定的問題進行補充調查,同時,公眾就其感興趣的個別問題發表看法。 2、公眾調查主要方式 公眾調查主要以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對項目所在地周圍可能受到影響村莊的村民進行隨機抽查。 問卷內容包括被咨詢人的信息設置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文化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響的類別、住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3、公眾意見反饋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提出個人、部門、單位的建議,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如需進一步了解項目情況,請與建設單位或環評聯系。 4、報告書簡本查閱及補充信息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本次環評報告書簡本可到環評單位查閱,如需進一步索取補充信息,請通過電話或郵件形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 本次信息公示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使用上述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提出個人、部門、單位的建議,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如需進一步了解項目情況,請與建設單位或環評聯系。 5、查閱及補充信息期限 2016年7月18日至8月1日,共10個工作日。 七、征求公眾參與意見或建議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 參與調查的公眾可以是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居民、企事業機關單位,也可以是當地行政部門和社會各界關心環境保護的人士,來信或致電。 2、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地址、工作單位和電話號碼,以示負責和便于核實情況,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內蒙古墨烯高新技術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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