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盧氏縣石窯溝銅礦資源開發利用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建設概況 河南大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盧氏縣石窯溝銅礦資源開發利用項目位于盧氏縣城東32km處的范里鎮石窯溝一帶。根據劃定礦區范圍批復,其范圍由13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3.4655km2。開采深度標高+1574~+959m。P1-1、P2-1、P4-1、P4-2四個礦體共估算查明資源量(332)+(333)礦石量58.09萬噸,銅金屬量5536.69噸,平均品位0.95%。另有低品位(333)礦石量2.07萬t,銅金屬量78.66t。規劃生產能力3萬噸/年。礦山采用地下開采。項目總投資668.06萬元。 二、主要環境影響 施工期:運輸設備和基建機械等產生的噪聲、揚塵污染,對當地環境有一定的影響。 運營期:本建設項目采用地下開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因素有礦井涌水、采礦廢石、設備噪聲及地表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水土流失。礦石運輸過程中,可能對沿線的居民產生噪聲影響。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易起塵物料加蓋篷布,減少露天堆放;優先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施工廢水經收集處理后用于場地灑水降塵,不排放;施工廢石堆放在廢石場。 營運期:根據礦井涌水水質監測分析結果,礦井涌水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排放標準,同時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水質較好。經沉淀后回用于采礦生產、工業場地廢石場灑水降塵;生活廢水經沉淀后用于灑水降塵,生活污水不外排。辦公生活區設置旱廁,糞污水由附近村民拉走用于農田施肥。設備噪聲通過優選設備、合理布局、隔聲減振等措施,最近居民點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采礦廢石堆存于工業場地附近的廢石場;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定期運往縣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應按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的要求,對采區分期進行生態恢復。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日期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地方政府及環保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意見。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將采取問卷調查方式,征求本項目所在地周圍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建設單位:河南大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56-3858-0388 評價單位:洛陽青華環?萍加邢薰 聯系電話:0379-65261919 河南大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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