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環境保護部令35號)等要求,結合建設項目的特點,現將龍川縣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石英砂建設項目的有關信息予以網上和現場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和項目概況 龍川縣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2萬噸石英砂建設項目位于河源市龍川縣佗城寶龍工業園1號地塊,項目總用地面積為14663.7平方米,建筑面積10300平方米。總投資2200萬元人民幣。項目定員20人,分二期建設,一期年產石英砂6萬噸,一期預計于2017年8月建成投產,二期年產石英砂6萬噸,二期預計于2018年12月建成投產,項目全部實施后,年產石英砂12萬噸。 二、建設項目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環境影響 (1)廢水: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沖洗水經沉淀池處理后排放至項目區回用于場區綠化之中,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不外排。施工場地的徑流雨水經沉淀后排入附近水體中。 (2)廢氣:施工期通過對施工現場及運輸道路定期灑水,減少揚塵污染。加強對施工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減少尾氣的排放。建筑材料運輸車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并規劃好運輸路線與時間。 (3)噪聲:施工期通過調整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或帶隔聲、消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設置圍擋等防護措施,要注意保養機械,使機械維持最低聲級水平,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施工期建筑垃圾應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垃圾應運輸至經批準的消納場處置;施工開挖棄土可就地達到土石方平衡,不存在棄方問題。 2、營運期環境影響 (1)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經處理后約90%回收再循環使用,剩余的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由工業園污水管網排入塔西河;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用于廠區沖廁、綠化灌溉。 (2)廢氣:主要為生產粉塵、燃燒煙氣、酸性氣體及油煙廢氣。生產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等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燃燒煙氣產生量較少,無需處理可直接達標排放;酸性氣體經吸附中和處理達標后排放;油煙廢氣采用高效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治理達標后排放。 (3)固廢:主要為生產固廢(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和危廢)、生活垃圾以及餐廚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回收再利用,不外排;含油廢零件、酸跟堿的廢包裝材料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填埋或焚燒處理;餐廚垃圾屬于嚴控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4)噪聲:主要為各種設備運行噪聲。采取隔聲、消聲、吸聲及減振等綜合措施,使生產噪聲達標排放。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在投入營運后,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廢水、廢氣、噪聲污染及生態影響較小,通過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減少或避免其影響,并將其污染影響控制在環境標準許可的范圍和程度內。建設單位須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合理采納和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有關環保措施和建議,確保各項環保資金落實到位、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嚴格做到污染物的達標排放,做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則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本建設項目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及期限 (1)查閱方式 (2)公示期限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即自2017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4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的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①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情況的了解程度及態度;②公眾對當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③本項目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影響;④公眾對本項目的環保措施的意見;⑤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委托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委托單位、環評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 八、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龍川縣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夏工 13581246333 聯系地址:河源市龍川縣佗城寶龍工業園1號地塊 九、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光塔路84號 聯系人:陳工 電話:13501535189 龍川縣海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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