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鈦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8萬t/a鈦白粉擴能改造項目 (環評簡本) 1 建設工程概況 (1)建設工程名稱:8萬t/a鈦白粉擴能改造項目 (2)工程建設性質:技改擴建 (3)工程建設地點:攀枝花市釩鈦產業園區馬店河片區 (4)產品方案及規格:年產甲醇7萬噸 (5)建設規模:技改擴建設8萬t/a鈦白粉生產設備及配套裝置,同事產生70%濃縮硫酸9.6萬t/a。 (6)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20000萬元。 2 產業政策分析 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第二類“限制類”下第四條“石油、天然氣和化工”第21條內容為“硫酸法鈦白粉生產線(產品質量達到國際標準,廢酸、亞鐵能夠綜合利用,并實現達標排放的除外)”。本項目采用硫酸法鈦白粉生產工藝,其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如下: 1、本項目類比國際(ISO591-1977)國內(GB1706-93)標準(表1-1)以 及國內外知名的金紅石型鈦白粉生產企業(表1-2)產品性能指標表明:本項目生產的金紅石型鈦白粉質量可達到國際水平; 2、項目產生的廢酸經濃縮后全部回用于鈦白生產系統及硫酸裝置吸收系統。 3、項目以鈦渣為原料,沒有亞鐵產生。 4、“三廢”污染物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后能夠達標排放。 因此該項目生產的產品質量能夠達到國際標準,無硫酸亞鐵產生、廢酸能夠綜合利用,“三廢”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屬允許類,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當前產業政策。 3 項目規劃符合性分析 項目選址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的四川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馬店河片區內,占地6畝(在原有廠區內技改擴建,不新征用地)。 “四川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屬2004年四川省政府川辦函[2004]48號文保留的47個開發區之一,是攀枝花市工業布局總體規劃(2005-2020)中省級重點工業園區,重點發展鋼鐵、釩鈦、電冶金、化工等重化工業,其總規已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攀枝花高耗能工業園區總體規劃的批復》(攀府函[2005]3號文)予以批復。項目選址位于四川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內,符合攀枝花市工業布局總體規劃。 園區實施一園多區的規劃布局,共分為三個分區,其中魚塘片區以加工工業為主,團山片區以冶煉工業為主,馬店河片區以化工為主。馬店河片區的區域環評報告書已經四川省環保局以《關于對攀枝花高耗能工業園區(馬店河片區)區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川環建函[2003]104號文予以批復。本項目屬化工行業,位于釩鈦產業園區的馬店河片區內,符合釩鈦產業園區工業布局總體規劃。 本項目為鈦產品深加工企業,建設內容符合該工業園區工業以釩鈦為主導的發展,符合園區準入條件,符合園區產業發展規劃。 建設項目用地類型為三類工業用地,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以攀 國用(2008)第15056號土地證說明本項目建設符合當地規劃。本項目選址于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馬店河片區內,園區內基礎設施較完善,利于企業的發展。本項目擬建地周圍均為企業,無居住、文教、醫院等敏感目標,周圍無重大環境制約因素。 綜上所述,項目選址符合攀枝花市城市和工業布局總規劃。符合四川攀枝花市釩鈦產業園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利用規劃。 4 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 建設項目所在地釩鈦產業園區區域地勢開闊,東面緊臨金沙江,取水方便,遠離居住區,區域內不涉及人員搬遷和征用農用地;距市區24公里,距攀枝花火車站8公里,距攀枝花機場10公里,交通十分方便。 擬建廠址屬于淺丘和農業生態環境,環境空氣基本未受到污染環境空氣質量良好,有較大的環境容量;區域的地表水為金沙江干流,有一定稀釋能力,廠址附近聲環境狀況良好,噪聲背景值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承載力較好。項目在采取環境保護措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后,對環境影響較小。 廠址周圍無集中村莊,周圍住戶稀少,金沙江下游10km內無集中生活用水取水點。項目周圍均為集中區規劃用地,500米范圍內無集中居住區、醫院、學校等特殊敏感點和保護目標。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以攀 國用(2008)第15056號土地證說明本項目建設符合當地規劃。 5 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1)水環境質量現狀 金沙江評價區域河段(Ⅰ斷面→Ⅲ斷面),地表水各項監測因子(pH、DO、BOD、COD、石油類、氨氮、氟化物、總氮、總磷、硫酸鹽、揮發酚、硫化物、氰化物、砷、鐵、六價鉻、釩、鈦)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域標準要求,地表水水質狀況良好。 2)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評價區域環境空氣中,各點TSP、SO2、NO2、硫酸霧、CO和H2S的測值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要求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標準限值,說明項目所在區域空氣環境質量良好。 3)聲環境質量現狀 各監測點都能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1993)中3類標準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中的Ⅲ類標準。項目廠界附近聲環境現狀較好。 6 環保措施及達標排放 1)達標排放 項目對廢氣采取水洗、堿洗、除塵措施,對生產廢水采取中和、沉淀、過濾措施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生化處理后綠化不外排,對噪聲實施減震,隔聲等環保措施。對項目 “三廢”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后,項目排放的“三廢”主要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 2) 總量控制 項目建設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同時,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的總量控制要求。 本項目新增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建議指標為: 表3.7-1
項目總量控制建議指標(t/a) 類別 [/td][td=1,1,14%]污染物 名稱 [/td][td=1,1,11%]原有工程 排放量 [/td][td=1,1,14%]擬擴建項目 排放量 [/td][td=1,1,20%]擴建工程完成后 總排放量 [/td][td=1,1,11%]原環評批 復總量 [/td][td=1,1,11%]新增總量 [/td][/tr]
| 工業固廢 [/td][td=1,1,11%]34545 [/td][td=1,1,14%]16015.1 [/td][td=1,1,20%]50560.1 [/td][td=1,1,11%]34545 [/td][td=1,1,11%]16015.1 [/td][/tr]
| 大氣污染物 [/td][td=1,1,14%]SO2 [/td][td=1,1,11%]103.2 [/td][td=1,1,14%]76.58 [/td][td=1,1,20%]179.78 [/td][td=1,1,11%]147.35 [/td][td=1,1,11%]32.43 [/td][/tr]
[tr][td=1,1,14%]煙(粉)塵 [/td][td=1,1,11%]152.4 [/td][td=1,1,14%]66.24 [/td][td=1,1,20%]218.64 [/td][td=1,1,11%]233.39 [/td][td=1,1,11%]-14.75 [/td][/tr]
[tr][td=1,1,14%]NOX [/td][td=1,1,11%]13.46 [/td][td=1,1,14%]13.47 [/td][td=1,1,20%]26.93 [/td][td=1,1,11%]13.46 [/td][td=1,1,11%]13.47 [/td][/tr]
[tr][td=1,1,14%]硫酸霧 [/td][td=1,1,11%]1.5 [/td][td=1,1,14%]18.89 [/td][td=1,1,20%]20.39 [/td][td=1,1,11%]18.88 [/td][td=1,1,11%]1.51 [/td][/tr]
| 廢水 [/td][td=1,1,14%]COD [/td][td=1,1,11%]106.5 [/td][td=1,1,14%]71.15 [/td][td=1,1,20%]177.65 [/td][td=1,1,11%]240.12 [/td][td=1,1,11%]+71.15 [/td][/tr]
[tr][td=1,1,14%]氨氮 [/td][td=1,1,11%]0.024 [/td][td=1,1,14%]0.01 [/td][td=1,1,20%]0.034 [/td][td=1,1,11%]0.05 [/td][td=1,1,11%]+0.01 [/td][/tr]
[tr][td=1,1,14%]SO42- [/td][td=1,1,11%]83.4 [/td][td=1,1,14%]592.34 [/td][td=1,1,20%]675.74 [/td][td=1,1,11%]504.9 [/td][td=1,1,11%]+592.34 [/td][/tr] |
注:COD排放量為71.15t/a,其中本項目涉及總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為0.07t/a,71.08t/a屬于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放總量;氨氮排放總量0.01t/a。 9 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環境影響 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水土流失、揚塵、噪聲、施工廢水。施工過程中只要嚴格按照建筑施工的有關規定執行,可大幅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本項目在建設施工過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妥善處理施工廢水、廢氣、棄土后,不會對當地區域產生明顯影響。 運行期影響 1) 對環境空氣影響 經預測分析,項目建成后,對評價區域內各敏感點PM10、SO2、NOx和硫酸霧地貢獻值均較小,與本底值疊加后都能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基本維持現狀。 2)對水環境影響 項目工藝廢水經相應處理后達標排放,經地表水預測分析,項目建成后對環境地表水影響較小。當地區域水質將基本保持現狀。 3)對聲環境影響 項目建成后,對于廠區內的高噪設備采取合理布局、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其噪聲源對廠界的貢獻值較小,區域聲環境質量將基本維持現狀。能夠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1993中三類標準。 4) 工業固廢對環境的影響 本工程主要工業固體廢物是:酸解泥渣(來自泥漿處理工序)、濾渣(來自控制過濾工序)、中和泥餅石膏渣(來自污水處理場)、煤氣站灰渣、除塵器收塵灰(原料、成品粉碎工序)、脫硫渣(來自煤氣站)、焦油(來自煤氣站)。其中酸解泥渣、一水亞鐵渣等是本工程的特征污染物。項目廢渣總產生量42891.52t/a,除26876.4 t/a直接外售綜合利用的外,送專用渣場堆存的渣量約為16015.1t/a,利用率62.7%,使廢物資源化,最大限度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本工程對固體廢物處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確,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的二次污染,處理措施合理、可行。 5)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在工業園區原廠區內進行擴建,不新增用地。但項目的建設對原有地表進行一定程度的攪動,對場地原有地表進行拆除,從而造成一定面積的地表裸露,造成水土流失,由于占地面積很小,加上原有地表為工廠用地,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施工和營運造成水土流失不明顯。項目建成后,廠區地面變成混凝土地面,同時將進行一定程度的綠化,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減小水土流失程度,增加綠化面積,有利于生態保護。 6)衛生防護距離 以粉塵無組織源強劃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原料球磨及煤氣站所在車間周圍150m;SO2無組織源強劃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酸解車間、煅燒車間及廢酸濃縮車間周圍50m;以硫酸霧無組織源強劃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酸解車間、煅燒車間及廢酸濃縮車間周圍50m。本項目以2個以上污染因子劃定衛生防護距離,根據衛生防護距離的級差規定,并結合衛生防護距離計算結果和項目平面布置圖,確定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酸解車間、煅燒車間及廢酸濃縮車間周圍50m與原料球磨及煤氣站邊界外150m的包羅線范圍。 根據外環境關系調查可知,該范圍內無常住居民,不涉及搬遷問題。另外,建議地方政府部門在此距離范圍內不得再建和規劃居住用房等與項目不相容的敏感設施。 7)環境風險措施 攀枝花市鈦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8萬t/a鈦白粉擴能改造項目選址合理,擬采取的環境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具有針對性,可將風險事故對環境的影響降至可接受水平。企業擬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 10 公眾參與 本項目的建設得到了當地群眾的支持,本項目建成后對當地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在建設及營運過程中必須做好污染治理,將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11 建設項目環保可行性結論
本項目在“三廢”治理過程中,突出對資源的回收和綜合利用,從而避免或有效減少了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及其他有用物質的流失。本工程環保措施實施后有效地減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使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通過采取切實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落實風險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對環境風險影響較小。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設計及安全評價提出的環保對策及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在威遠縣嚴陵鎮建設是可行的。 12環評公示意見反饋及聯系方式
您對該建設項目有何建議和意見,對項目環評公示內容有何疑議,請與以下方式聯系,您的建議和意見我們會在環評報告中以及項目建設中予以重視和考慮。 項目建設單位:攀枝花市鈦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王玉蘭 聯系電話:13882326141 環評單位:四川省工業環境監測研究院 環評所 陳鋼 聯系電話:028-68221603,傳真028-66824589
2011月04月28日 |